——姚明
爱因斯坦有句名言:“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古人亦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知者不如乐之者。”兴趣对学习有着神奇的内驱动作用,能变无效为有效,化低效为高效。
在姚明小时候,姚明的父母并没有刻意鼓励他把篮球当作自己将来的事业,他们只是让姚明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他们希望小姚明和普通的孩子一样读书、上大学、找工作,然后找到自己的生活方式。但姚明最终还是选择了篮球。后来他发现自己真的非常热爱篮球。
姚明、姚明的父母和他当年的老师、教练以及小伙伴都说,其实刚开始他并不喜欢篮球,对当年的他来说,篮球只不过是一种游戏。姚明的父亲姚志源说,小时候,姚明和其他男孩子一样,喜欢枪,后来爱看书,尤其爱看地理方面的书。有一段时间还对考古发生了兴趣,再往后,喜欢做航模,他第一次在体工队拿了工资,就去买了航模回来自己做。再后来就喜欢打游戏机了。
在学习上,姚明的父母从来不逼迫姚明,而是以启发施展为主,重视培养他的兴趣。这种方式让姚明享受到了学习的乐趣。长大之后,每当有人问起他的童年,他都 会说:“我是玩过来的,没人逼迫我学习。”其实,他所谓的玩就是读自己喜欢的书,研究所有自己好奇的东西。由于乐在其中,就好像在玩一样。
中国父母都命令孩子放学后学这学那——音乐、绘画、跳舞。孩子们没有选择的自由,父母说了算。姚明的母亲从不强迫姚明做此类的事,她让姚明尝试做自己喜欢的任何事。她只要求姚明不要做坏事,或者用错误的方式做事。
姚明直到9岁的时候,才开始对篮球有点兴趣。到12岁时,他已经非常喜欢篮球这项运动了。父母把他送到上海体育学院,他在那每天都要打几个小时的篮球。由于姚明住校,离家的路途比较遥远,这使得他有更多的时间打篮球,他对篮球越发专注了。
姚明最喜欢的球员有三个,他们是阿瑞维达司?萨博尼斯、哈基姆?奥拉朱旺和查尔斯?巴克利,姚明还坦言他曾用“萨博尼斯”作为网名。在姚明心目中,萨博尼斯是篮球中锋技术的教科书, “简直拥有了所有位置球员该有的技术”。萨博尼斯是姚明刚开始打球时的偶像。姚明喜欢萨博尼斯打球的方式——娴熟的运球,用不可思议的方式把球传给空位的 队友,精准的中远距离投篮。每当他在场上时,他都会效仿他的偶像打球的方式。后来姚明很关注当时的休斯敦火箭。这支球队以另一个敏捷的大个子哈基姆?奥拉 朱旺为首,1994和1995年连续两年赢得NBA的总冠军。姚明迷上了这支球队,也非常崇拜奥拉朱旺。这些都使姚明对篮球更感兴趣,也使他打球的动力更 足。可见,兴趣对一个人的个性形成和发展、对一个人的生活和活动有巨大的作用。
兴趣是指个体以 特定的事物、活动及人为对象,所产生的积极的和带有倾向性、选择性的态度和情绪。每个人都会对他感兴趣的事物给予优先注意和积极地探索,并表现出心驰神 往。例如,姚明对篮球产生了强烈的兴趣,所以才会关注篮球,才会为篮球倾注热情、付出努力;还例如有的人对美术感兴趣,他就会对各种油画、美展、摄影都会 认真观赏、评点,对好的作品进行收藏、模仿。
兴趣不只是对事物的表面的关心,任何一种兴趣都是由于获得这方面的知识或参与这种活动而使人体验到情绪上的满足而产生的。例如,一个人对跳舞感兴趣,他就会主动地、积极寻找机会去参加,而且在跳舞时感到愉悦和放松,表现出积极而自觉自愿。
具体来说,兴趣对一个人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未来活动的准备作用。例如,对于一名学生来说,对化学感兴趣,就可能激励他积累各种化学知识,研究各种化学现象,为将来研究和从事化学方面的工作打基础,做准备。
其次,对正在进行的活动起推动作用。兴趣是一种具有浓厚情感的志趣活动,它可以使人集中精力去获得知识,并创造性地完成当前的活动。美国著名华人学者丁肇中教授就曾经深有感触地说:“任何科学研究,最重要的是要看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有没有兴趣,换句话说,也就是有没有事业心,这不能有任何强迫。……比如搞物理实验,因为我有兴趣,我可以两天两夜、甚至三天三夜在实验室里,守在仪器旁,我急切地希望发现我所要探索的东西。”正是兴趣和事业心推动了丁教授所从事的科研工作,并使他获得巨大的成功。
最后,对活动的创造性态度的促进作用。兴趣会促使人深入钻研、创造性的工作和学习。就中学生来说,对一门课程感兴趣,会促使他刻苦钻研,并且进行创造性的思维,不仅会使他的学习成绩大大提高,而且会大大地改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所以,人的兴趣不仅是在学习、活动中发生和发展起来的,而且又是认识和从事活动的巨大动力。姚明因对篮球的兴趣而成为伟大的球星,我们也一样能因为兴趣而成就自己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