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想做个有为的人,因为“有为”能体现一个人做人做事的成果,也最能让自己的努力被他人看到。“有为”,是一个人应该努力达到的一种为国为民奋斗的境界。而行可为之事,则是有为的必然要求。
什么是可为?可为、是法律与道德所允许做的事,是在社会和人们认知下正常人可以做的事。有为之人、是被大多数人认可的人,是对社会和国家做出贡献的人。可为能纠正错误的认知,让有为的定义变得正确,让社会对有为的认知变成积极向上的认知。如果社会大环境对于可为之事没有准确的定义,那就不会有“有为”。
可为,还能改变过去腐朽的文化思想、推动有为的出现与发展。错误的文化思想会阻碍有为之人的出现和发展、所以我们一定要去改变、剔除它们,让有为的出现与发展更顺利。
可为,为有为提供了基本规范。无论怎样,有为都不会超出可为的范围,它们的关系就像地球与太阳,有为之人不会做出超过可为的事。但在可为中,有为是可以无限延伸的。
可为,是有为的基础,而有为是可为的发展与进阶。有为的人会尽最大的努力,把可为之事做好。
就像雷锋,他一生做过非常多的好事,无论是大事还是小事,他都将善良洒向人间,用笑容去面对生活,他是青年的楷模,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再看中国的科学家们,他们可以在三年内用算盘“打”出原子弹,造出属于我们自己的飞机、坦克,他们在可为中,用自己的知识为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即使要隐姓埋名,即使长期无法与家人在一起,也不后悔。再看当代的中国青年,无论是驻守边防的战士,还是奔走在抗疫前线的医护人员,在国家需要他们时,他们都选择挺身而出,义无反顾地为国家效力。这样的有为之人,不正是在勇担重任,尽力做好可为之事吗?
可为与有为的关系,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说清的,但要记住“可为”中可以“有为”。可为是有为的创新,能让有为之花开在可为的田野里,让笑容常驻于每个人的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