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市开展”禁摩限电”执法整治活动。禁止摩的,电动车上路。与此同时,另一城市进行柔性整治违章建筑,意在动员指导业主自行拆除,我对第一种做法实难苟同,却赞扬这第二种做法,我认为这两件事情反映了我们目前执法的一个误区:在“疏”不在“堵”。
远古时代,鲧治水,大力挖掘土石,调动人力,千堵万堵,还是没有解决水患,反而落个被处死的下场,而他的儿子大禹聪明能干,又有责任心,不仅在于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毅力,更因为是他用疏导的方法解决的水患,最终成就了一代帝王。
疏而不是堵,这应是我们执法的宗旨。当今我们仍是一个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大国,三分之二都是普通市民。在这样一个形势下,公交不够方便,不够便捷,人均消费水平不够高,普通的交通方式已经无法跟上这快节奏的生活,只是一味地强调禁止,限制电动车,摩托车是否真的有其效果?只是强制禁止使用甚至出台法律,明令禁止,是否真的能减少使用人数?减少车祸次数?我不相信。因为人们的生活水平没有变,生活需求也没有变,现实的压力会迫使市民们铤而走险,知法犯法。最终使”禁摩限电”的法令成为一纸空文。就像不去引导农民致富而一味禁止烧秸秆儿一样,秸秆还是会烧,雾霾还是会有。
而第二个事例可谓是疏导的典范。面对违法建设的建筑,执法人员选择了一种极为高明的手段:改变人的思想,他们了解了业主违法建筑的原因,普及了法律知识,循循善诱,引导业主们意识到这种做法的错误,比如有位业主私自建了个小阳台晾晒腌菜和湿衣服,执法人员完全可以当门教导,首先这种行为违法,其次为什么不能晾在小院里呢?因为人来人往。那为什么不能在室内合适的地方装一个小的晾衣架?百姓的问题解决了,而且知道是违法的行为,就自然不会再犯。一家一家的拆你是拆不过来的,还会导致执法部门与百姓关系恶化。而柔性执法,是将人性化置于公共规则内,有一种润物细无声的作用,让当事人感受到社会温暖的同时,提升对公共规则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追求,而柔性执法的出发点,就是疏导。
如今,当执法部门与普通民众的关系不断恶化,当强拆强搬的事件屡屡发生,当中国城管已成为彪悍暴力的代名词,相关执法人员是否应该认真检讨一下自己的执法态度,一味的堵,只会导致类似事件不断发生,适得其反。而真正意义上的注重疏导,才会给法律增添柔和善良的人性光辉,才会真正杜绝违法犯罪行为,才会真正实现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和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