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海东环保局的业务指导下,我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地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对环保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积极主动做好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和服务工作;严格环境执法,加大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的环境安全;继续抓好污染减排工作,落实节能减排,推行清洁生产;完成了污染源普查更新工作;注重生态保护,开展绿色创建,努力构建生态文明。通过全体环保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全县环境质量呈现良好态势。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格环境现场执法。
1、狠抓污染减排工作,强化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为了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巩固达标成果,防止偷排和漏排,年初制定了《县环境监理站2011年全县重点排污单位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实行了领导包片、监察人员包厂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将一月一次的检查改为每星期昼夜各一次的监督检查,并加大了节假日和夜间的检查频次,并在下川口工业园区建立了监理室,派出2名工作人员,加强污染企业的监管。半年来,共检查重点污染企业110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9起,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1起,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
正通知书》28起,收缴罚款2.6万元,写有现场检查笔录106份。国控、省控、地控、县控重点企业的污染物达标率达到90%以上,铁合金、水泥企业已达标污染源排放巩固率达到100%。同时,对重点污染企业登记造册,建立了重点污染源除尘设施台账,其中水泥行业23台,铁合金行业7台,确保了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行。今年预计能够完成上级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2、建设项目和“三同时”工作得到加强,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和狠抓“三同时”执行工作,是抓好污染减排和环保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今年的监督管理工作中,我局把这项工作列为检查的重点,上半年先后16次深入下川口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对在建的民和永峰福利铁合金厂、民和天利铝业有限公司、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民和水泥分公司、青海汇能冶炼有限公司、青海鸿盛特种硅业有限公司、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10万吨/年新型交通运输用铝合金基压材等6家企业,依据每个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要求从环保治污设施设计方案、造型建设、试运行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及时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和《督办通知》,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100%。
3、水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得到保障。根据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的区域,我局每月定期定时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污染水源的项目建在水源保护区,确保了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县城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环保要求正常监管,使县城
生活垃圾和生活废水得到了集中有效处置。
4、加强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及工业一般固体废物的安全管理。根据海东环保局召开的检查危险废弃物会议精神,对辖区内的巴州机砖厂、祁连山水泥厂等8家建材企业使用的原材料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照相取证。对县医院、中医院等10家医疗单位放射性射线装置进行了安全检查。对存在一般固体废弃物的民和乐华冶炼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填写了《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污染防治情况检查表》,截止目前未发生固体废物及生态破坏和辐射安全事故。
(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认真落实环评制度,严把“环评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产生。上半年,共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20项,其中地级审批1项,县级审批19项。在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责任制,努力提高项目审批把关质量,控制新污染源产生。
此外,我局严格执行环保前置审查制度,对新上项目进行充分的环境论证,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项目,不予审批。
(三)加强生态保护,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今年上半年把组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列入今年工作的重点。积极组织上报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请。经多方努力,马场垣乡团结、金星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和官亭镇官东、官中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已审批,争取专项资金400万元,并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标,目前已开工建设。同时,今年组织人员编制完成了川口镇红卫村等6个村和巴州镇上马家村等5个村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该方案已上报待批。
(四)扎实开展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依法、全面、及时、足额”的八字排污费征收原则,对全县9家重点排污企业和12家一般排污企业按时间、按程序进行排污申报,并按标准进行计算和核定,及时征收了排污费,并开征了噪声和扬尘的排污费征收工作。截止6月30日,共征收排污费42万元,完成任务的60%,排污费征收面和征收率分别达95%和60%以上。
(五)认真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1、开展了辖区内一般污染源的监测工作,完成了县恒发机砖厂等8家机砖厂以及县周成孝废旧塑料加工店和湟水桥废旧塑料收购、加工厂的监测任务。组织开展了采暖锅炉的年度监测工作,监测采暖锅炉3家,锅炉3台,其中达标2台,不达标1台。及时上报了监测报告,并建档,为环境管理和排污收费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2、配合海东环境监测站完成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的监测任务,截止六月底完成国控企业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2次
监测任务,省控企业凌海冶炼公司和汇能冶炼公司各完成了1次监测任务。同时完成了对湟水河的枯水期水质的采样、送样工作。并由海东环境监测站负责,及时上报了监测结果。
3、开展了建筑施工噪声监测,完成了东源御景房地产、海鸿房地产、平兴礼园、明珠商业步行街商住楼、中医院住院楼的监测任务。同时完成民和亿通太阳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恒利达碳化硅厂厂界噪声监测工作,并上报了监测报告。为环境管理和排污收费提供可靠的依据环境监测。
4、配合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的采样工作。配合县污水处理厂,完成了一至五月份污水水质监测任务,并帮助完成了建档和台账工作。
(六)重视污染纠纷和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
对海东环保局转来反映下川口工业园区粉尘污染、金钟玉鼓煤厂煤灰污染信访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上报了查处结果,对群众反映的东财农机加工厂、银龙采砂厂和财政局楼下馍馍铺噪声污染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截止6月30日查处污染纠纷5起,查处率和结案率分别达100%。
(七)认真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在“6.5”世界环境日期间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在县文化广场举办了“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全县17家企业职工、川口小学学生,离退休干部和群众近千人观看了演出,受到了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