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文学作品中永恒的主题。当爱情融入诗歌,大多为悲情之作,也有部分令人神往。中国文学式样繁多,诗、词、歌、赋,外国大概是没有词这个说法的,与之相近的是话剧,然则小同大异。
提及爱情诗便不得不提外国的莎士比亚与纪伯伦;莎翁的爱情绝对是自由的:“真正的爱情是不能用言语表达的,行为才是忠心的最好说明”,纪伯伦的爱情是绝对浪漫的:“爱情是一个光明的字,被一只光明的手,写在一张光明的纸上”。
在中国,最早将这种情感歇斯底里地爆发出来在丹青之上的,并不是某个人,而是一个个的故事所成的——《诗经》;《诗经》中的爱情故事要么是催人泪下,要么使人感慨系之;有年轻的小伙子愿意为心上人喂马的故事,有美丽女子在城楼之上等候恋人的故事,有对绿衣怀古的故事……此中不一一列举,提《王风·采葛》一句:“一日不见,如三岁兮”;中国诗词妙就妙在当你阅读整句后,无一字词与情感有关,而又处处叩情;如此句矣,以时间之长短而诉与恋人不得见的愁绪与对恋人的痴迷,虽不如莎翁的直白:“你将在不朽的诗中与时间同长”。却不输莎翁之气势。
那么,中国有无如同纪伯伦一般的浪漫诗人呢?答案是有的,说千道万还不如从课本里抓一个:柳永。柳永生活并不富裕,靠写词作诗赋于风月之地而谋生,这么一个人,却实在深情,在提及“专一”这个词的时候就不得不把思绪牵到他的身上,他的心中确确实实是有个“伊”存在的:“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一句中,思情跃然于纸上,愿为心上人付出一切的爆发式的爱被含蓄地装在字眼里,读者反复品味方可有所共鸣。柳永先生在最后去世时也是那位“伊”将他葬去。
相较之下,便可大抵得出一个结论:中国诗的爱,是含蓄的。
然而也并非全然如此,《褰裳》中:“子不我思,岂无他士?狂童之狂也且!”正是个反例,《诗经》大多是秦汉时期的作品,更有意思的是其中多为女子抒发对男子的爱情的作品;这位女子却不畏惧当时社会之大潮而抒发自己对于情人不够热烈的埋怨与渴望被珍惜的愿望;与之类似的还不只一点点,还有大胆追求爱情、反抗封建婚姻的女子所抒:“静言思之,不能奋飞”,有渴望爱情的女子所抒:“求我庶士,迨其谓之”。
那么,我们究竟如何定义中国式的爱情呢
观之大局,粗略说是含蓄之爱是不置可否,而仔细发掘,仍然有藏不住的浓烈在其中;外国诗人大多用最华丽的辞藻表达自己内心最热烈的情感,于是独树一帜而成类似中国的“豪放派”,相较之下,中国诗词在表达情感方面确实不如人家。但是,外国诗人绝对没办法把情感融入每个字眼,中国诗人却做到了。与其说是情感不够热烈,不如说是将所有的情绪分散在每个字眼当中,不聚集成一团,只淡淡的散发香气,不浓烈,却源源不断。
取《项脊轩志》中字句:“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全句无一字关愁,却处处说愁,这大概是中国作家的独到之处,绝不浪费可用的一个字,以枇杷树起赋,又以其结尾,通过亡妻而诉情愁,愚以为绝妙。
做学问应当有谨严精神,我所认为的中国式爱情是写意的诗情,不浓妆艳抹,只是轻轻地用文字包裹自己的或多或少的思绪,这种含蓄式的爆发,也许只会在中国诗中见到。
新诗中的爱情诗受到外国文化的影响,也开始毫无保留的将情感堆积在某处,这当然无可厚非,甚至我连非之的理由都找不到,然而“贵含蓄,忌直白”这个传统我觉得仍不应当忘却,新诗当然不乏有含蓄的爱,如顾城先生的:“你看云时很近,你看我时很远”借云抒发一种对于爱人的信任与希望她能自由的心情,他眼里的爱情适合莎翁,都是绝对自由的;新诗出现之后,也是自由恋爱走向顶峰的时候,这一段时间的诗人们争先恐后地“著文章以自娱”,涌出大量优秀作品,海子、顾城、北岛、舒婷……他们将爱情诗甚至说是诗推向世界,让世界真正的了解了中国诗。
诗并非意无归着的泛咏爱情,而是在个人爱情生活的体验、社会爱情现象的观察基础上所进行的艺术概括与创造。而中国诗以自己独特的含蓄式爆发创造了一系列的优秀作品,中国的爱情诗就是这样吧,含蓄式的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