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闻这个名字――本杰明·富兰克林,是在小学。当时的语文课本中有一篇是介绍他著名的风筝实验,主旨是要鼓励我们要有创新、冒险、探索意识。
那只是久远的初知,对这个人物有更进一步的认识是在高一。
那一年暑假,漫步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我们一边欣赏着校园郁郁葱葱的生机、经典的雕塑、古老的哥特式建筑,一边听着带队老师的介绍——这所全美排名前五的大学,大学的创建人正是那个冒着危险在费城放风筝做实验,最后发明出避雷针的科学家富兰克林。另外,他可不仅仅是科学家,更是杰出的政治家,作为开国元勋《独立宣言》起草人之一,如今的一百元美钞上的人物头像不是哪位美国总统就是他,甚至是慈善家,筹资医院……宾大培养出了许多杰出校友,例如股神巴菲特,当今美国总统特朗普。
而让我更加深入多元的了解这一伟大人物的则是《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
如书中所介绍,富兰克林的一生是传奇的一生,富兰克林生于一个匠工之家,家境并不富裕,8岁上文法学校,因这个大家庭中有17个孩子,富兰克林是最小的孩子,父亲无法供他上大学,两年后他转入一个读写算术学校,在这个他习得了一手漂亮字,但数学却不及格,10岁那年他回家做父亲生意上的帮手,做蜡烛和肥皂。他并不喜欢做这些机械呆板的活,自幼会游泳划船的他,一直有着一个航海梦,但是他的父亲却反对他这么做。
父亲见他从小嗜书,所有的零花钱都用来买书,便安排他向他的哥哥学习技能,从事印刷这个行当。
在这期间,他遇到了一位商人,商人见他爱好读书,便邀请他到他的藏书室,并仁慈地把书借给他,16岁时,富兰克林信奉素食主义,中餐仅吃些自己带来的面包或饼干,看书学习。
饱读诗书后,他善于写诗,也善于散文写作,这项优点,正如他自己所承认的,是他成功的主要手段。他经常会写些文章,刊登在报纸上。起初匿名,读后感因为他哥哥并不支持,但这些文章却广受赞扬,包括他的哥哥。富兰克林做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印刷工,在平凡的岗位中广涉经验,积蓄知识。他在伦敦印刷厂期间,非常勤快,全勤,而且工作娴熟进度快,因此深受老板赏识,许多急件都交给他做,待遇也比别的工人高。
我所佩服他的,主要是他的冒险和奉献精神以及独具特色的人格魅力。
他敢闯,独自一人乘船到费城,瞧准当时费城印刷业水平还很低的契机,开办了一家自己的印刷厂。
此外他还广交朋友,与镇上另一些喜欢读书的年轻人交流切磋,口头信件交流,后来他还创办了一个讲读俱乐部,聚焦志同道合的人,一道研究哲学、道德和政治,每三个月交一篇自己写的研究心得,在这里,每个人都秉持的是探索真理的真诚精神,而不是争辩或求胜的心态。俱乐部中的人同时也尽力为富兰克林招揽生意。
关于他的奉献精神,我觉得他是一个很看重公共管理、公共利益的人。
自他入政以来,他就对当地的公共事务现状,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对当地存在隐患的巡逻与消防提出行之有效的方案,并严格实施,效果卓有成效。加强为应对防御性的战争和国防力量,征兵、训练军队、募捐一家公共医院、发明自己却不持专利让他人无偿享用自己的发明成果……这一切都不得不让我佩服之余深度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