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看书,但是对书刊从不苛求。我知道,每一本书刊都不可能尽善尽美,但每一本书刊都有可取之处。上到天文地理,下到人文历史,都应该涉及一些。
书刊可以当成是消遣时间,赶走无聊的利器,也可以要把它当成是开拓视野,增加知识,提高个人文化修养的手段,但也是在这种无意识状态中,你所看的书刊在潜移默化着你,所吸收的点点滴滴将在你的脑海里沉淀。也许在今天用不到它们,明天也没想起沉淀的它们,但是,总会的,在未来某个时间它们将会被你从层层重重的沉淀物被拨开,重新启用。
无意识培养成有喜爱的书刊,那也是件不错的事情。起码你有自己的爱好,在茫然的时候,找不到精神寄托的时候,有个精神的好归处。
从中学开始就很喜欢《读者》。
早期的《读者》称之为《读者文摘》,后来听说和美国的《读者文摘》重名,不得不改成为《读者》。我更喜欢《读者》这个名字,因为它实在是一本为读者而想而设、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这里有揭示人情人性的优美散文,比如2006年11期的《马菲尔的秘密》,善良的小姑娘玛菲尔为了不揭穿母亲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个囚犯的残酷打击,帮母亲做家务,照顾好弟妹,用自己的行动感动了周围的人,帮出狱后的父亲找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也找到了重新做人的自信。读罢文字,我为小姑娘的勇敢喝彩。
《读者》里还有让你认识世界的“社会之窗”,有令你增长知识的“知识之窗”,有令你增添睿智的“人生”,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美散文,也有令你开怀一笑的幽默小品,每一篇都是精品。如果你觉得这期里有哪一篇令你久久难忘,你可以投上你的一票,让读者知道什么样的文章能令你感动,当然,如果你不喜欢哪一篇,你也可以把你的不满向编者诉说。
我喜欢《读者》,这是一个真正为读者而办的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