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最大化原则
关于这一点相信很多学生和家长都已经关注了,并且选科时也都是考虑哪科能争取较高分数才最终选择,以保证高考成绩优势。从报考的角度来讲成绩最大化原则是基于两点考虑:
第一,目前全国各省报考均都基于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无论具体实施是投档到高校还是投档到高校的具体专业中,平行志愿都是以“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的。优先以成绩高低来决定检索投档顺序。所以,分数高势必带来投档顺序上的优势。
第二,最近甚嚣尘上的两种说法“必选物理”和“逃离物理”其本质都和高校投放的招生计划有关,“必选物理”是因为很多高校的专业招生都把“物理”作为其中之一的选项。而“逃离物理”则是观察到了“物理”并不是一些高校招生专业的必选项。也就是说,如果某个高校的专业招生限定是物理,化学,生物的副科选择,那么我完全可以放弃弱势学科物理,只要保证在副科选择中有一门化学或者生物,同样也可以满足该专业的要求。我们暂且不去理会这两种说法有怎样的偏颇,至少有一点我们可以关注到,就是副科选择的差异似乎并不会如想象中那么影响未来我在高校以及专业上的选择。(关于这一点可以用招生计划的实际情况加以说明,在本篇文章中暂且不举实际例子。)
当然,保证成绩最大化还要基于发展的眼光来衡量,选科之前要想好一个问题:你现在这科可以拿高分,到高三整合知识的时候是否还能拿到高分
二、机会最大化原则
所谓机会最大化,我想表达的意思是保证未来院校与专业在可选的类别以及招生数量总和上能够有一定优势,这条原则是当我们在几门副科之中选择徘徊不定时考虑的。如果,你感觉副科中并没有哪科具有绝对的成绩优势或者成绩优势的预期,也不存在学科偏好,那么这个时候你需要考虑的就是选哪科能够让将来报考时候面对的招生计划最多,招生专业类别最全。机会最大化原则的本质原因有点类似于“必选物理”的说法,是在比较招生计划以后发现大部分院校专业的副科需求,再进行选科的决定。
这条原则一般要基于成绩最大化原则之后进行考虑。直接考虑的话会在高考成绩不具备优势的情况下,无法感受到机会增加带来的正面影响,反而会出现可选很多但竞争不过的尴尬局面。
三、专业倾向性原则
报考志愿最终的落点是专业录取,提出高考改革的初衷也是要将专业选择变的更有针对性,强化专业选择的目的性,这个过程需要高中生提前去理解大学专业,尽早确立自身的发展方向。虽然政策落实也需要在方式方法上逐渐完善,但“喜欢什么去学什么去做什么”的整体思路无疑是正确的。举个例子,如果考生提早确定了自己的目标,未来想从事文史哲教学类的工作,那么考生完全就可以选择政治+历史+地理的组合,虽然专业选择面很小,但是对考生不构成影响。
那么延伸至选科层面,我们需要关注的是目标院校与专业是否有选科的限制与要求。这种考虑可以基于两种角度来进行:其一是以院校为先导,不同成绩层面的学生要能够在自身成绩定位的基础上,确定可选院校范围内适合专业的诉求;再者是专业目标明确的学生,需要统筹考虑目标专业在各类院校招生时的副科限制条件,最终确定副科的筛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