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岁起,身边多了一个小跟班,她比我小几个月,嘴上叫着“姐姐!姐姐!”心里却从不这么想,不高兴时总是想方设法的跟我打一架,然而打起架来我也从不会有姐姐的样子,可即便是拼尽全力,我也从不会赢。生个气总是要维持个三两天,然后再用各种稀奇古怪的理由去和好。毕竟啊,我们确实离不开彼此,三岁的天空,暖阳显得无比幼稚。
后来,她七岁,我七岁零两个月,我们共同在一年级里学习生活。那时候,放学路上人手一包辣条还是一条靓丽的风景线,这种一毛钱就一大包并且味道还很好的东西对于我们是毫无抵抗力的。可是双方家长对于这种“垃圾食品”的抵制情绪也是十分高昂的。奈何“魔高一丈”,既然不能明着吃,那我们就躲呗。于是,我们接连踩点,发现校门口的婆婆家是一个隐蔽的好地方,更重要的是,善良的婆婆也愿意帮助我们“打掩护”,俗话说“莫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即使我们自负于自身的小聪明,可是无奈姜还是老的辣,家长们还是很聪明的,被抓到的时候,整条大街都是我们逃跑的足迹。七岁的天空,我们闹得满城风雨,阳光洒在身上,确实无比灿烂。
十多年的友谊确实来之不易,我们就像两束发光体,互相吸引也一起成长。我始终相信能相互陪伴十几年的人一定不会轻易走散,哪怕残酷的现实终将磨平我们的棱角,凶恶的路途刺破我们的鞋袜,哪怕多年之后脚下有风各自灿烂。我想,我会找到她,在阳光灿烂,暖意遍布的地方,我会找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