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
(一)在多种融资渠道中,内源融资依赖度大
融资渠道,顾名思义是指企业筹集资金的方式和通道,一般包括内源性和外源性两个融资渠道。其中内源性融资是指企业的自有资金部分和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的资金部分,企业能够自给自足,主要通过企业的折旧准备和留存收益来满足对资金的需求。这一渠道不产生融资费用,是企业首选的融资方式,关系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外源性融资是指企业运用外部资金来满足资金需求,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的主要金融工具是债券和股票,没有金融机构的介入,主要包括发行债券、发行普通股、发行优先股、吸收直接投资四种方式,但其融资成本比较高,对中小企业是一个挑战。间接融资是以金融机构作为媒介的方式,主要包括商业信用、融资租赁、金融机构贷款等,其融资成本虽然较低,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完善,对中小企业来说也是困难重重。无论是在经济发达的美国还是在经济处于发展中的中国,银行贷款在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中都占据重要的地位。在中国的中小企业融资结构中,六成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其次为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股票融资所占的比例不足1%,而在美国中小企业发行债券和股票融资占比23%,自有资金只占30%,远远超出我国中小企业的外源融资水平。
(二)外源性融资困难,阻碍中小企业持续发展
我国的中小企业高度依赖于内源融资渠道,尤其是一些经营规模小、经营产品单一的小企业。但是由于中小企业自有资金的不足,使得内源融资非常有限,大量的中小企业也因此而过早夭折。世界银行专管民营事务的分支机构———国际金融公司(FIC)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做出的调查数据显示,在所有的经营年限中,我国中小企业自我融资比例均在83%以上,平均占比90.5%,银行贷款、非金融机构和其他融资渠道占比不足10%,外源融资困难严重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三)政策扶持力度小
我国的金融体系尚不健全,资金的缺乏成为中小企业运营的常态,也因此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另外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也远远不够,虽然国家颁布了相关的政策法规,例如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中小企业免征3年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将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年底等,但是这些政策对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只是杯水车薪,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上的不健全,也使得中小企业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在法律上也面临不平等。
(四)金融机构支持少
当前在国内,除了内源融资中小企业首选的融资方式是间接融资,但是由于在中小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信息的不对称性,导致了金融机构“惜贷”、“惧贷”现象屡见不鲜。商业银行作为盈利性组织,其目的是追求最小的违约风险并获取最大的利润,因此只能选择“嫌贫爱富”,而信贷人员也必须谨小慎微,因此普遍采取“为不错贷,宁可不贷”的做法,这使得以银行贷款为主要融资渠道的中小企业“雪上加霜”。如表3所示。面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大银行不愿涉足,而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在数量上的缺乏,使中小企业的融资更为困难,金融机构的供给远不能满足其需求,表4显示了国有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情况。由表4可知,占我国企业总数98%的中小企业,贷款总额仅占企业贷款总额的60%左右,虽然近年来有所上升,但是总体水平仍然偏低。融资难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在当前的市场结构中,中小企业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而融资难的困境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的正常发展和规模扩张。
(五)直接融资渠道受阻,催生“地下经济产业”
上市公司的高门槛使中小企业直接没有进入的资格,然而即便是获得了准入资格,排队等待的时间也使中小企业错过了做大做强的黄金时期。为此,中小企业不得不采取其他借贷渠道,以民间融资为主的非法集资大肆发展,逐渐形成了地下经济产业,但民间融资的风险大利息高,直接影响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剖析
(一)企业自身因素
1.规模较小,经营风险大。由于我国的中小企业的经营形式多为个体经营、家族管理企业或合伙制企业,因此公司规模偏小,科技含量较低,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弱,而且缺乏核心竞争力。据相关部门统计,我国的中小企业5年的淘汰率接近70%,而30%左右的企业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企业自身的这种经营状况不太乐观导致了银行、基金以及资本市场的个人投资者不敢轻易向中小企业投资;
2.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信用观念淡薄;3.缺乏可抵押资产,影响间接融资;4.部分企业管理者观念保守,缺乏谋发展、思进取的创业意识和充分挖掘市场潜能和利用市场信心的能力,存在“小富即安”的思想,制约了企业发展。
(二)政府方面因素
1.政府对中小企业的重视程度和扶持力度不够。虽然我国相关政策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将推行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即中小企业中每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可以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政策福利,但是,在调研的过程中只有43.1%的中小企业参访人员表示享受到了该项优惠政策,剩余比例较大的参访人员表示未能享受到,另外,政府的非规范税费征收行为也加大了中小企业的财税负担。
2.国家宏观政策的错位。首先,主要体现在国内未施行规范的中小企业财税扶持政策,使得中小企业未能享受相同的待遇,例如根据相关资料统计,2012年大型企业的税负是14.59%,中小企业是28.64%。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比大企业的重;其次,国家的优惠政策还是向大企业倾斜,使中小企业的经营负担重于大型企业,延长了小微企业的资本原始积累过程;最后,我国还缺乏统一的中小企业服务管理机构,例如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机构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金融机构方面因素
1.商业银行放贷难度大
国有银行在选择贷款对象时会偏向国企,对中小企业会有些不公平,放款难度较大。当然中小企业自身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从安全性方面考虑,由于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够透明,受其自身规模的限制所抵押或质押的资产在数量上也不占优势,使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任度不够,商业银行也因此常常拒绝贷款。其次从盈利性方面考虑,在目前市场条件下,中小企业的经济效益不稳定,经营亏损的现象很严重,对银行来说贷款的风险很高,因此又调高了贷款门槛,为了盈利,商业银行也更加青睐于大型企业,使得中小企业融资进一步受到阻碍。
2.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
目前我国的金融体系发展还不完善,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银行几乎没有,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而且部分中小商业机构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也不高,总体发展能力不足,因此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不够。另外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中小金融机构考虑到自身的盈利性和贷款安全性方面,也会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审批的难度。
三、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对策
(一)完善中小企业自身管理体制
从中小企业自身的角度出发,为了取得金融机构的支持与信任,必须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盈利能力,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定更加规范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从而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二)中央政府加快法制建设
由于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缺乏法律的支撑,因此中央政府应加快立法的步伐,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法律,并加强执法的力度,使其能逐步落实,从而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创建有利的法律环境。另外应扩大地方政府的立法权,以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立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法律制度,大力发展地方资本市场,依法开展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及技术产权转让等交易,引导民间资金的合法集聚,落实政府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支持。国家应积极推行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采取实际的措施,让中小企业能真正减轻税费负担,政府担当起优化公共服务的职责。
(三)积极推进诚信建设,改善外部信贷环境
为了营造诚信的氛围,为金融机构开展融资服务创造有利条件,各级地方政府可以采取定期表彰一批诚实守信企业的方式,这些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纳税等方面表现良好,有助于信用环境的治理。另外在社会上还要树立中小企业贷款不等于高风险贷款的理念,例如在2010年末,中小企业贷款不良贷款率仅0.9%,低于大企业贷款1.3%的水平。
(四)发行中小企业金融债
金融债是指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能够有效地解决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继2011年国务院出台金融财税“国九条”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后,2012年2月1日,国务院对相关政策进一步细化,除了支持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安排150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外,还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中小企业金融债。
(五)创新担保模式
为了满足不同中小企业的担保需求,需要建立一个多元化的信用担保模式。抵押百分百模式是指抵押百分百担保产品,这是新推出的担保业务产品,它是依据“抵押+担保≥资产价值”进行操作。在一般的市场条件下,将一项资产抵押给银行,获得的贷款只有这项资产全部价值的50%~70%,而抵押百分百模式的优点在于通过担保机构的风险控制运作,激活抵押闲置的资产价值,使得抵押资产的价值尽可能地得到100%的利用。桥隧模式是指在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建立桥梁和隧道,高科技型小企业的贷款申请就能够通过担保公司的信贷担保和风险投资公司的相应承诺和操作,提高应对银行风险控制的要求,从而顺利地实现贷款融资,优点就是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建立起“第二道风险控制防线”。
四、结论
本文从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出发,首先定义了融资和融资渠道;其次指出了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过度依赖内源融资、政府政策扶持少、金融机构支持少等,并分析了产生这种现状的原因;最后从企业、政府及金融机构三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旨在尽快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