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里,网友发过来留言,笑脸似乎浮在这孤寂的网上:我最喜欢PPMM了。虽然知道是句玩笑话,还是想了很久。也许我是不再年轻,也许我是比较无趣,我害怕噪音,我厌烦人多,我也不喜欢网络上诸多的称呼,尽管有时也会开玩笑地和熟悉的朋友你来我往的敲几个无意义的符号。但是我的心里,留恋的依旧是“女孩儿”,而不是“美眉”。
美眉也应该是肤若凝脂的吧,可惜我没有。刚生下来的时候,据说我很黑的。妈妈还没有看到我,急切的问爸爸我长得如何。爸爸安慰她:皮肤白白的,长得像你呢。待我被抱到妈妈面前时,妈妈笑着说:这么黑,和你老爸一个模样。就算长大了,我依然没有出落得白净一些。俗话说,一白遮三丑——这也是我的一大遗憾了。羡慕那些肌肤胜雪、吹弹欲破的女孩子,而我,就算擦再多的美白霜,依然能透出皮肤的本色——我的脸皮偏偏无法和这些粉霜调和,浑然天成,总是能露出蛛丝马迹。还不如干脆素面朝天,乐得一脸轻松还可以和空气有直接而亲密的接触。
对了,PPMM还应该有飘飘长发的。抱歉又让你失望了。从小到大,我的大多数时光都扎着毫无个性的马尾巴,因为方便。我的发质较硬,自是无法飘逸如丝的了。大学里孤身一人,无人可以让我为之蓄发。反而是常常情绪变化多端,常常来了兴头就剪了个短短的小子头。一年剪了三次短发,[一次列外]都是养长至肩背时毫不留情的剪掉的。有人探究的看我,或许在想,她失恋了吧,绞去青丝也就断了一份感情。殊不知,我真的是无牵无挂,甩甩头不留一丝哀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