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亚瑟·柯南道尔写的,他因喜欢侦探小说而想到要写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探案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作者精心设计的悬疑情节,结局往往出人意料,使我感受到了惊险、紧张的阅读乐趣。书中的主角福尔摩斯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他以丰富的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做斗争,破解了一起起离奇的案件。
探案故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血字的研究》了。福尔摩斯刚到犯罪现场,就开始仔细地检查屋子前面和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他从地上的脚印判断出这起谋杀案的凶手身高六英尺多,穿着一双方头粗皮靴子;从墙角的烟灰得知他抽的是特里其雪茄烟;从墙上的血字旁脱落的油漆猜出凶手右手指甲很长;并从房前的泥泞路上的印子判断出他是和遇害者同乘一辆四轮马车到这儿的,马车由一匹马拉,马的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其他三块蹄铁都是旧的……福尔摩斯竟然能在短时间内,从犯罪现场的种种迹象中准确的判断出凶手的特点以及他来到这儿的途径,这令我非常佩服。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不只是单单的娱乐消遣的读物,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在无形中培养人们的推理思维能力和逆向思维能力,而这些恰恰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我们读书不只是单纯的阅读,更多的是学习与认知的过程。正像作者所说的:世界如此的多变,而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是那么有限,我们不可能也没时间经历太多或全部世界的精彩,所以我们只能够通过一页页的文字去推敲生活的奥秘。每本书都有它值得学习和了解的东西,有好多经历我们未必熟悉、未必发现,但它却真真切切的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