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我其实不太喜欢小时侯的自己,充满着幼稚,愚笨,长的也缺乏小公主般的可爱气质,如果真要说让我找一点可取之处,恐怕也就脸上的两个小酒窝了吧。
现在看来,童年时期的自己所过的生活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只是我的成熟尚早了些,所以到现在才不过十六岁的青春年华,却要被同学、家人冠以成熟的标签。
回想起来,童年里我所印象深刻的画面,大概是那个夕阳的午后拼命奔跑的自己吧。
那时最好的朋友,直到现在依然记得她的模样和名字,但当时和她在一起的那种开心、轻松的感觉现在都已全部忘却。和她走过的日子最终也停留在那里。她叫丹丹,是那种很可爱的女孩,至今也依旧没有想起她吸引我的地方,只是小时候的我太过孤单,除了她,没有人愿意走近我,我总是如此的冷漠,习惯了,仅此而已。于是,她成为了我生命中的第一位朋友。那时的自己,只会对她微笑与哭泣。因为你不曾尝试过,一种名叫寂寞的东西,所以你不会明白有人依赖的幸福感,但是那却只是很短暂的错觉。
六岁的时候和她一起走在喧闹的街头,无力地在人群中茫然地寻找自己的出路,后来被两个捡垃圾的人带回了家,那时的哭泣声无人理会,我和她就一直躺在那间挂满咸鱼,黑暗且肮脏的小屋子里。
脑海里所冒出的是一大堆的陌生感觉,在这里只剩下一种莫名的恐惧,也许你无法想象这是一个怎样的世界,离开了所有的亲人,背负这对于未来人生的无奈,真的很想逃离,回到属于我的天空。
那个午后,夕阳的余辉从窗子里折射进来,我从梦中惊醒,睁开眼躺在一张破烂不堪的木床上,浑身都是粘稠的汗液。她在我的身旁,没有表情的睡着,并不知道她也和我一样,此刻是孤单的,可当时的我们却选择了依靠自己,或许心里也抱怨过彼此,掉入这样的世界是你害的吧。
我从床上爬起来,摸索着在角落里找到了鞋子,房间里并没有灯,只看的见一抹微弱的阳光。于是我就凭借着这光,走出了屋子。外面是一条延伸至远方的铁路,看不到尽头,这里只有这一间矮小的屋子,把我捡回的那个老太太在外面做饭。
我想要看见更多的阳光。
于是那个夕阳的午后,我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去寻找我的光。一直倔强的,害怕的奔跑着。路上的石子发出了连续的响声,一直刺痛着我的脚。可是我要跑。
那一瞬间,我依旧掉落了黑暗。
后来还是被找到了,回家了,可是那段日子所留给我的,是一辈子都不能忘却的,还有那时想要逃离的心。
你无法看到一个六岁孩童眼里当时所覆盖的阴影,努力地想在人群中寻找到自己的依靠,可是,唯一的朋友给不了你任何的力量,友情里充满着空虚,恐惧里只剩下自己。
她后来怎样,我就再也不知道了,也不想知道。她是我第一个想要真心对待的朋友,但却不被彼此所依靠。
二
十岁的时候,养了第一只狗,并不可爱,毛发是属于那种稍带阴暗的淡灰色,四只腿长的很长,他大概是很平凡的一种狗类,可当时对于他的喜欢却是无法言表的,因为他眼神里透露出的是可以融化冰雪的温暖。
那时的我,一直活在自己小小的世界里,剩下的只有孤独,我变得越来越不爱说话,经常一个人望着天空发呆,有时候心里就会感到莫名的悲伤,或许这不是属于一个十岁小孩该有的另类思想。
灰,走入了我的生活,只不过是一只极其平凡的狗,却有我所没有的。
我的那扇窗为他开启了。
那段日子,每个夕阳的午后,他跟在我的身后,慵懒的走着,我对他说了好多好多话,他总是似懂非懂的睁着眼睛望着我,然后我就会笑的很开心很开心,那是我从未在人前表露的真心。
我第一次知道一只狗有如此大的力量,他可以一句话不说的陪在你的身边,却能照亮你心里每个黑暗的角落。他也可以在后面没有任何表情清闲的走着,但让你感觉你并不是流落在人群里寂寞的小孩。也许他只是很简单的望着我的世界罢了。
可是,十岁的初秋,他终究还是因为一场车祸永远的离开了我。
对于灰的死,其实我不愿再过多的提起,因为再多的语言在描绘死亡事实的面前也只能显的苍白和无力。他是我的宠物,却也是我最好的朋友。甚至于当他到了濒临死亡的时候,满嘴流着鲜血,肚子上的肉被轧的红肿不堪,也要拖着他断裂的双腿一点一点的爬到马路对面的满脸惊恐表情的我的脚边。
他只是想回家,想回到对他微笑的我身边。但是灰,我永远也不能带你回家。
灰闭上他那双茶色眼睛的时候,我呆呆地望着他,没有哭,虽然我一直以为我会流泪的。我只是轻轻地抱起了他逐渐失去热度的身体,一直向前走着,灰的血从口腔里一点点溢出,布满了我的胸膛。
如果是某些关于亲情,爱情的感动与欣慰,我并没有过多的兴趣去关注进而震撼,我从不是一个善于表达感情的人,冷漠的近乎冰冷。即使因为自己的这种好强而失去了很多,可是却依旧固执的活着。曾经的自己,不被任何事物所牵制情绪,可是当灰死在我脚下的那一刻,我的心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悲寂。或许当时真的明白了,那是一颗最纯洁的心,那是一份最感人的情,我知道,那是在我遇到灰之前,不曾得到的友情。
只是灰告诉我了我很多,很多。
三
后来的人生里,相继经历了许多事,得到了许多那些所谓的“友情”。他们像六岁那年的丹丹一样,对着我笑,对着我哭,说着最仗义的话。可是这其中也会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欺骗。
我总能走入不一样的人群中,和他们嘻哈打闹着,只是朋友的定义我却从未轻易给予,直到乐的出现。
对于乐,就好像是永远不可能抹灭的记忆。早已成为与我生命溶为一体的人。她并不漂亮,甚至还会略带男孩子气地走着外八字,她也从来不是被老师看重的尖子生,一直处于最平凡的生命中,却会给予蓝天最美的微笑。我想,那就是乐的人生,如同盛放在群花烂漫的花丛中,极其不起眼的一束向日葵,用她所有的生命与活力追求着光明,散发出那一缕金色的光芒。我的冷漠在遇见她的那一刻化为乌有。
我一直爱她,想牵着她走到属于我们自己的天空下,对她说着最掏心窝子的姐妹义气,向她表达我此时所有的快乐,执笔写下我们的光辉历史。然后,当夕阳的余辉照耀在我们苍老的脸上,再牵着手沉睡不起。真的,我不害怕。只要,你在我的身边。
然而,很多年后的今天,乐还是成为了一段再也不可能回来的往事。只是,我不再像当初灰死后的日子里,没有友情的活在这世界,一直是孤独的。不再去看当时悲伤倒影里的自己而独自哭泣,因为我还拥有朋友。
那些在墙上渐渐剥落的日子里,雨冲洗了所有的污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