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我的零分作文
每个店可以有自己的规矩,现在有很多店老板很牛,每周工作六天,第七天关门,假日也关门,跟欧洲差不多。他们觉得人生在世,不是只有赚钱一件事,机器都要修整,何况人。
但另一些人觉得节假日客流才多,白白损失了这些人流,实在太可惜了,所以,他们的店是全年无休的。
同样的服装店,规矩也可能不一样,有的进去随你试穿,有的贴身衣服不能试,只能比量,有的还挂一个牌子:浅色亦脏,非买勿摸。
书店也是如此,经营者可以自定规矩,而文中的规矩还透出一丝暖意,是高尚的工作态度。
但这种模式是无法作为一个合理的经济行为来推广的。
一个24小时书店,按8小时工作制,员工的支出是3倍,或者说晚上可以减少员工,那么是2倍,其实按照劳动法应该支付的是加班费,晚上1.5倍,假日2倍,节日3倍。
另外,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这就意味着24小时不大的书店要专门聘用至少一个2个全职员工,8小时以外的16小时不可能由白班员工加班来完成。
一个24小时不打烊的书店需要增加的还有电费(包括空调费),消费忽略不计。
这些支出能否在8小时以外的时间里通过卖书消化甚至赢利?未解,但很大可能是不能。
阅读是一件好事,但一个书从经济逻辑上承担喜欢夜读的市民、有自习的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流浪者和拾荒者来读书,我认为不是一件好事。
从书店老板的角度来说,如果不能赢利,书店是开不下去的,书店倒闭了附近的人买书就少了一个去处。我们隔壁有一家书店叫小方书店,卖了很多年书,和周围的人都成了朋友,而书店的招牌也象征着一种情怀,但他还是搬走了,因为房租上涨。
要求房东为了情怀在房价恶涨的今天不涨房租,是违背经济理性的。
书店倒闭,他的员工也就失去了工作。
对看书的人来说,也应该明白,书店是靠卖书赢利的,大学生要自习,可以去教室,外来务工人员要看书可以去图书馆,杭州的图书馆不拒绝任何人,拾荒者只要把手洗干净,都可以进去读书。而喜欢夜读的市民可以任何时间买了书,半夜起床打开自己家的灯来夜读。
每一个人的合理归位,社会才有基本的秩序。
前两年报道过海盐有个猫妈,特别善良,觉得小区里的流浪猫很可怜,没有吃的,还要被风吹雨打,就陆续收养了5只。
猫妈平时非常节俭,对自己的衣食很马虎,可是她不忍心怠慢猫咪们,于是,就去附近写字楼收集别人吃剩的盒饭,拿回家后把里面的鱼肉挑出来给猫吃。
这让邻居们很头疼。她一次就拿回来很多盒饭囤在家里,足够猫吃上几天。到了夏天,苍蝇蚊子就不说了,光是味道也够让人难受了。猫的活动已经影响到了邻居的的生活,猫尿浸湿了门外的水泥地,猫大便到处都是。
这就是爱可能会引发的另一面。
回到书店的问题,有一种情况24小时书店是成立的,即老板非常有钱,书店只是他的一个情怀,根本不在意能否赢利,他可以养着这个书店。
这就已经脱离了经济活动本身,那是另一个逻辑了。
就像比尔盖茨,扎克伯格,微软和脸书是经济活动,但他们的慈善是用于改变人类的未来。
我们需要理性地区分这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