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是我的爱好之一。对于我十分喜欢的一部书——《福尔摩斯探案》,我更是反反复复地看过。今天我就来谈谈它吧。
华生医生在阿富汗战争中负伤被送到伦敦休养,在这儿,他结识了夏洛克·福尔摩斯,并与他一起在贝克街租了一套舒适的房子。故事便由此开始。在这里,他们每天都会遇到新奇的案子,在奇妙而又危险的生活中,他们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秘密。其中典型的案子有“血字研究”、“四签名”、“恐怖山谷”、“红发会”等等。
大部分看过这部书的人,在没有知道最终结果前都会搞得毫无头绪,整理不出一丁点线索,而福尔摩斯得出结论只需在了解迹象的几秒钟之后。而当他讲出因果,你又会感到十分简单。这正是福尔摩斯与平常人的不同。
在水落石出之前,福尔摩斯从不轻易下结论,即使是笨蛋都知道的东西。他总是出其不意地侦破案子:盗窃案他看地理书,凶杀案他又去看历史书,而他看的这些又恰恰是紧密相连的,所以他能够从毫不相干的东西中理出头绪。他有着与众不同的思考,对于他感兴趣的东西他会追究到底,对于侦破案件有用的东西,他会不知疲倦地研究几天几夜。他思维缜密,重视所有可能性。他说过这样一句话:“在侦查方面,你得排除所有的不可能,剩下的即使看上去有多么的不可能,也是可能的。”
但福尔摩斯也有他不好的习惯。他只知道他感兴趣的,其余的则一概不知,甚至连地球绕着太阳旋转这样的常识都不知道,即使知道他也会努力忘却。而且,他还吸毒。我们千万不能学他的这些。
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写作,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叙事有条有理,有因有果,有始有终,人物更是刻画得有声色,有性格,让人读来神采飞扬,大快人心。
我希望能够读到更多像《福尔摩斯探案》这样的有趣的书籍,增长见识,为生活增添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