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仪表、管道及工业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家电进入生产装置。
3、负责组织工业建筑设备,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安技装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要坚决停用。
4、在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设计、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对安全措施完成情况负责检查监督。
5、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整改,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6、负责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7、签订施工合同心须有安全责任条款。
8、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