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喜欢《乱世佳人》的是因为我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斯佳丽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尽管如此,对于她,我还是不得不佩服的。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这部以通俗剧结构为蓝本,却拍得有历史剧风格的上乘巨作,在人类文化史上永远占有无以伦比的伟大地位。60多年了,《乱世佳人》与每颗自强不息的心灵同在!?世界之大,不及故园。这与水浒上的一句话颇为相像:梁园虽好,不是久恋之家。水浒上的话,有鼓励建功立业的思想氛围,而只有在经历磨难之后,才叶落归根,这很像斯佳丽。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一个小女子尚能如此,这不得不令我感到敬佩,这也正是我喜欢《乱世佳人》最主要的原因。
电影《乱世佳人》观后感篇三
这部电影的演员的精湛演技真的让人佩服到五体投地,特别是女主费雯·丽演的郝思嘉,将郝思嘉个性特点表现得淋漓尽致。在美国南北战争前,思嘉只是个任性调皮不懂世事的富家姑娘。她爱上有妻男人阿希礼,她无视兰妮,多次向阿希礼表达自己对他的爱慕之意。但他却悠游寡断不直接告诉思嘉,他爱的是兰妮,并不爱思嘉。但是思嘉,猫一样的女人,拥有着迷人的外貌,没有哪个男人不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上。所以也不能说阿希礼完全不爱思嘉。我个人真的不喜欢阿希礼,既然有妻之人,就应果断拒绝别的女人,不要再给人留有希望。再说说他的妻子,玫兰妮。她有文化有智慧有修养,相信丈夫,是这部电影中最善良最仁慈的人,这么一个近乎完美的女子。当别人在辱骂思嘉时,她都会站在思嘉一边为她辩解。思嘉从讨厌她渐渐被她的善良仁慈所感动,而且不讨厌她,为她的死悲伤痛哭。
思嘉经过战争后,她彻底把过去任性不懂事的自己抛弃掉了。她变得坚强,为了生存她甚至不择手段,抢了自己亲妹妹的未婚夫。她发生贫困是那么的狰狞恐怖,战争是那么的残酷冷漠。她变得贪婪,虚荣,自私,我觉得这都是情有可原的,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但是她的刚强坚韧是无人能比的。她失去父母,温饱都成为问题,她为兰妮接生,养起一头家,用尽一切办法使大家不至于无家可归不至于饿死在街头。她甚至卖了自己,终于她成功经营了木场工厂,成为商业界女强人。她的勇气坚强,白手起家值得我们为之敬仰,向她学习。
说到思嘉的爱情,那真的是太虐了。结婚3次,最后都没有好结果。第一次为了气阿希礼冲动不加思考的一次婚姻,战争使年轻的思嘉成为了寡妇。第二次,她为了保住塔拉庄园,为了不挨饿,为了生存,不惜抢了妹妹的未婚夫,卖了自己,最后她第二个丈夫也死了。第三次婚姻是与白瑞德。这一次婚姻是彼此的真爱。在思嘉认为自己一直喜欢阿希礼的过程中,瑞德一直都帮助思嘉渡过一个个困难,同时他也和思嘉一样,会自私,贪婪。他潇洒倜傥,自信过人,相信付出一定有回报。他对思嘉的用情无不使人感到落泪,包括我在内。但在思嘉一次次伤害下,在疯狂嫉妒思嘉爱着阿希礼下,在他们女儿邦妮死后,在兰妮死后,他对一切都灰心失望之极,最终他选择离开。愚蠢的思嘉在兰妮死后才觉悟,发觉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可惜一切都太晚了。但坚强刚毅的思嘉怎么会放弃他,她觉得回到自己的庄园想办法让他回心转意。毕竟“To”
作者以瑞德的离开,思嘉的等待结束这个故事,让读者猜想后面的故事。刚看完这部电影时我真的不喜欢这结局,我希望的是两人能冷静下来,渐渐重新开始。但毕竟思嘉做了这么多过分的事,或许瑞德的离开的让思嘉好好思考自己所作,并知道自己真爱是谁,能够成熟蜕变。我相信他们最终还是会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