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向组织和干部职工郑重承诺: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自觉做到:
1、严格遵守总公司《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铁路局《关于全面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坚决做到不私设“小金库”。
2、在车间考勤管理、二次分配、职工提职、工作调整、先进评选等工作中,不利用职权收受好处。
3、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现金、购物卡(券)等,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不违规多占住房,或者违规买卖保障性住房。
5、不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
6、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友和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7、严格落实车间事务公开制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原则,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8、不利用婚丧喜庆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上述承诺,请组织和干部职工监督,如有违背,甘愿接受处理,并愿意按《关于在全段中层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中实行廉政承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接受组织考核。
承诺人: XXX
20xx年X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