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国主导机制
国际会计准则将更多地体现英美国家会计标准的特点和内容,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与向英美国家会计标准靠拢在本质上将不会有多大差别。当然根据演化博弈的思想,现实中的博弈双方间的博弈行为是不断深化和协调的,欧美之间也并非时时行动一致“美化”和“欧化”之争,会将双方重新带回到国际趋同选择的双边博弈状态,任何一方的行动都将会带来另一方行动的改变,并最终影响着会计国际趋同的进程和利益分配格局。而且,大国的垄断博弈均衡也会随大国内部的博弈局势变化而变化。
上述博弈分析是基于国际资本市场上的参与国实力相当、特征相同,但这很难贴近现实。通过经典的“智猪博弈”模型对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处于绝对优势的大国与处于绝对劣势的小国之间的博弈分析,我们发现,要想通过大国来主导制定公平、有效的国际会计准则是不可能的。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改组为例,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改组之前的16 个理事中,尚有4 个理事(马来西亚1 个席位、墨西哥1 个席位、南非和津巴布韦1 个席位、印度和斯里兰卡1 个席位)代表着发展中国家,但是改组后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共14 个席位)中只有南非一个发展中国家拥有1 个席位,大部分席位为英美国家所有(占了7 个席位),发展中国家声音微弱。
(二)相互承认机制
参与博弈的各方都会意识到在对方严格监管自律而自己放松监管时所获得的巨大好处,以及对方放松监管而己方严格监管自律时将蒙受的损失,因而最终形成的是博弈双方都选择放松监管的纳什均衡。即使是在短期内能够维持脆弱的互相承认平衡状态,机会主义或其他因素也会很快将此不稳定的均衡状态破坏掉。
回到会计国际趋同的初始状态,即国际资本市场上的双边会计相互承认机制的研究。一种情况是如果相互承认机制是以否定掉了会计国别之间的差异为前提,那么会计准则“本国特色”将被消除,这很难被国际资本市场中的大国所接受。正如在IASC的发展过程中,有人提出过多重确认法,即如果A 国公司投资于B 国公司, 而B 国公司也投资于A 国公司,那么,AB 两国分别承认对方的会计准则。这一协调方法的提出,立即遭到以美国为首的几个大国的反对。因为,美国与世界各国建立了广泛的贸易、投资关系,如果都采取多重确认法,那么这种会计协调就等于零。因为,他们是两个会计方法基本截然不同的国家,多重承认是无效的,也不会有成果的。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互相承认机制保留因政治、法治和经济环境所引起的国别间的会计准则差异,那么盲目的认同必将导致各国为争夺国际资本市场上的利益而机会主义行为泛滥。通过经典的“囚徒困境”模型分析,我们发现,当国际资本市场上存在多套不同的会计准则,而因为文化、政治、法治等因素的差异,一国很难对另一国的会计准则进行有效监管时,则无法有效避免各国放松本国监管的本能冲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