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10点20分,街上连个鬼都没有。面包店里只有我和老板。我沿着货架慢条斯理的踱着步,心里琢磨着该买哪种面包。面包店老板也无聊得很,和我闲聊起来:“晚自习吗?”
我说:“是啊。”
“哦,初几啊?”
“高二。”
“看不出来啊。”
如果让我以旁观者的身份看,我也会以为我是初中生的。我看起来很瘦弱,事实上也很瘦弱,10月末的感冒到现在还没好。
我终于选好了面包。推开面包店的玻璃门,回到吹着冷风且连个鬼都没有的大街上。接下来我要回家,打开电视,吃面包喝牛奶,然后刷牙,上床睡觉。这种生活日复一日的过下去,已然和我的生物钟达成了某种协议,以至于某天不这样过,我就会坐立不安。
我每天都过着一样的生活。
我十七了。一个十七岁的高中生,成绩很糟,有一点点网瘾,每天都过着一样的生活。我好像感到厌倦了。
我在教室外,扶着走廊的护栏,看着下面的男生打篮球,女生穿过操场走向食堂。所有的诗人都说,青春是彩色的,是华丽的,是一生中最灿烂的时光。可我从没觉得我的青春过得很精彩——在我看来就像一杯白开水。
生活没有惊喜,而我的自行车轮胎又被不知哪个恶作剧的捣蛋鬼给放了气。对,还有一些倒霉。
但是,我真的讨厌我的生活吗?我真的厌倦了吗?那我为什么没有任何沮丧的感觉呢
我把打气筒接到车胎上,一点一点的打着气。我想,我并不讨厌现在的生活,也许平淡,但这是我想要的生活。
我喜欢这样的生活。平平淡淡,像杯白水,但有我自己的味道。我不喜欢扶着,我想过简单的生活。
所以我依然在晚自习后买面包。
十七岁,我想说,也许是平淡的生活,但我喜欢这样的平淡。也许不会发光,也许并不精彩,但这就是一个真正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