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爸爸带我来到了万达广场。爸爸对我说:“我给你出一题,你要是答出来了,我就请你看电影。”我听了,说:“我好歹也学了奥数,你出题吧!”爸爸神神秘秘地开口道:“甲工程队做一项工作用了20天,乙工程队花了30天,丙工程队的速度是甲工程队的2倍,甲工程队与乙丙两队的时间比是多少?”
我听了,连忙说:“这有什么难的!”于是,我便冥思苦想:甲用20天,说明速度是二十分之一,丙是他的两倍,就是十分之一,也就是十天。乙工程队加丙工程队,就是40天,20:40,约分后就是1:2、“太简单了,不就1:2嘛!”
爸爸笑了笑,说:“我还没说完呢!若按这种速度,三个工程队合作这个项目,需要多少天?“
我的脑子飞快的转动着:这不是奥数班的工程问题吗,我那节课刚好没学,惨了惨了!我绞尽脑汁,有了!我把不变的工作量看做单位“1”,1除以甲乙丙的速度和,不就是时间了吗
我对爸爸说:“有了有了,十一分之六十天。”爸爸听了,说:“看来,我是非请你看电影不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