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居住证积分管理制
《实施意见》明确,广州市将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以积分制为办法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根据居住证持有人连续居住年限、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所、文化程度、缴纳社保、依法纳税、技术能力、社会服务等情况进行积分,阶梯式享有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住房保障服务、社会救助及社会福利服务、公共文化服务等权利。
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实施意见》,广州将完善居住证管理制度,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证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加大居住证的“含金量”;通过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促进来穗人员的融合。
解决特殊贡献人群落户
作为超大城市,广州如何优化人口结构
《意见》指出,将根据广州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严格控制人口规模,逐步形成与广州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相匹配的入户政策体系以及非户籍常住人口市民化的政策体系,其中将重点吸纳广州市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技术技能型人才落户,以及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长期从事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为广州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落户问题。
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
广州如何创新人口管理
《实施意见》指出,广州将实现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实现户籍“一元化”
登记管理,真实反映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具体将由市公安局牵头,各区进行配合。
广州还将完善与户籍“一元化”相适应的社会服务管理制度,加快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住房、民政、社会保障、土地及人口统计规划等制度。
各区至少设一个集体户
《实施意见》指出,广州还将在各区推进设立公共集体户并完善日常管理,解决广州市户籍管理工作中的落户地址“兜底”问题及人才类集体户口人员结婚难、子女入户入学难等问题。
《实施意见》要求各区设立至少一个公共集体户,并安排人员专职负责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