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学业完成状况的教学管理制度,也是一种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学分制条件下,课程教学考核是确保并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构建学分制条件下的课程教学考核体系一定要有利于综合评价学生学习的效果,有利于学生综合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的提高,能够客观评价教师教学效果。
关键词:学分制;课程教学;教学考核
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学业完成状况的教学管理制度,也是一种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是对传统学年制的根本变革。在学分制模式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本人条件自主选修课程、自主选择任课教师、自主安排学习时间和学习进程、自己决定学习方法。学分制充分尊重了学生的个性特征,有利于培养多规格、多模式和复合型的人才,也符合中国“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但是在学分制模式下,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的主要标准是学分,只要学生取得必要的最低总学分,学生就能毕业并获得学位。因此,从某种角度上说,学分制模式下课程教学考核及相应的成绩生成便是学分制的“灵魂”。 随着学分制的全面实施和不断完善,探索并建立与完全学分制模式相适应的课程考核形式,可以充分发挥课程考核的功能和作用。
一、学分制条件下课程教学考核方式应有利于综合评价学生学习的效果,确保学分的质量
学分制条件下,学生拥有较大的自主选择权,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自主选修课程、自主选择教师、自主安排学习进程和学习方法。这一方面最大限度地刺激了学生的创造性和自觉意识,另一方面也对课程的教学考核带来了挑战。在学分制下,原有的班级、年级、院系的界限淡化,学生可以来自于不同的专业、不同的学科、不同的年级、不同的学院甚至不同的学校。学生中部分自觉性、自控力差的学生就容易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结果无故旷课、迟到、学习纪律松弛的现象可能会比较严重。再加上由于班级淡化,同学之间交流少了,老师又不容易关心得到。由于学分制条件下,注重的是目标管理,弱化了过程管理。所以只要学生通过了该课程的考核,就能获得相应的学分。目前大多数课程的考核是以期末总结性考试为主,往往是一考定乾坤,这种考核结果往往不能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出学生的真实水平。而作为学习过程检测的形成性考试则运用不多。期末总结性考试又多以闭卷考试为主,考试内容仍偏向于重理论轻实践;对开放式考试形式的运用及对实践教学的考核较为欠缺。绝大多数课程考核都采用百分制或等级制评价标准,而对模糊评分制、激励评分制的评价方法却很少采用。这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也与高校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目标相矛盾。因而学分制条件下课程教学考核方式应有利于综合评价学生学习的效果,确保学分的质量。不仅要从单一的封闭考试模式向多元开放式转变,真正发挥学分制的优势;而且要从日常的学习和生活的每个层面去考核学生。考试内容要理论与实践并重,既注重对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查,更要注重考查学生的分析能力和创新能力。 要结合学生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完成作业及期终考试过程等方面,在各门课程综合评价中给予恰当的权重,建立多元的、综合性的终结考评制度,特别是在成绩评定时要对学生具有创新的、探讨性的观点给以较大的权重。运用等级制评分制、模糊评分制、激励评分制等多种评价方法。构建科学的考评体系,以更好地反映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态度、方法、努力程度、课堂表现,真正提高人才培养的综合质量。
二、学分制条件下课程教学考核方式应有利于学生综合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的提高
相较于学年制,学分制更强调学生的个性发展,更注重对学生分析能力、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的培养。因此,学分制条件下课程教学考核应有利于学生综合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的提高。
目前课程教学考核多采用期末总结性考试,一考定乾坤,期末一张试卷就决定了学生能否拿到学分进而获得学位,这种方式已经严重地挫伤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考核内容仍然侧重于对知识记忆的考核,局限于教材、课堂笔记、教师划定的范围和指定的内容,缺乏对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评价。试卷的命题、评分标准注重条条框框,不利于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在课程教学考核中,出现的考教不分离,考评不分离的情况,也不利于学生创新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要充分发挥学分制的优势,学分制条件下课程考核就应该从考核的方式、考核的内容、考核的过程、考核的标准等各个方面来进行改革。首先,考核的方式应多样化,各种考核方式如期末总结性考试、平时形成性考试、开卷考试、闭卷考试、随堂考试、课程论文等相互结合,从多方面、多角度对学生学习效果进行考核,以促进学生分析能力、自主学习能力的提高;其次,在考核内容和标准上,除了对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考核,还应考核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的态度、方法、努力程度、课堂表现以及其创新能力的发挥。可以设置创新学分和隐性学分。凡学生在各级科研、文体等比赛中取得各种奖励者,凡在省级以上学术杂志发表学术论文,参加系列学术讲座等等都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隐性学分考核内容应该在考核学生创新能力的基础上,一步深化到学生的性格塑造和品德操守方面去。最后,在考核的过程上,严格贯彻落实教考分离、考评分离的制度。建立和及时更新试卷库,严格管理试卷的生成,严格考试管理制度,严格成绩的生成。
三、学分制条件下课程教学考核应能够客观评价教师教学效果
课程教学考核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以考促学,通过考核促进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以利于培养多层次、复合型的满足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二是以考促教,通过考核评价教师教学的效果,来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因此学分制条件下课程教学考核应能客观评价教师教学效果,真正起到促进教师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的改进,从而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在学分制自由选课模式下,“课程班”替代了学年制的“行政班”,教学对象不仅社会背景、生活经验、价值观念和性格特征迥异,而且具有不同的知识结构、专业背景、思维方式和志趣爱好等,区分度较学年制明显加大。教师成为课程质量和教学效果的主要保障。如果课程教学不能客观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一方面会极大地挫伤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教师自身专业水平和教学水平的提高,从而影响课程教学质量。目前,高校普遍采用的考核形式主要有学生评教、学生考试成绩、教师互评、专家听课评教及教师自评,但评教流于形式,评教结果欠客观。学生评教主要是在所有课程结束后,由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给予评价,学生根据预先给定的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来给分,在许多学校学生评教的结果还与教师的利益直接挂钩。这种评价方法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也存在其固有的缺陷性。首先,这是一种笼统的评价,不能具体反映教师教学好与不好的地方,不利于教师教学工作的提高;其次,学生根据自己的偏好给老师打分,难免有失偏颇;最后,学生评教的结果与教师利益直接挂钩,会导致教师在管理学生时“瞻前顾后”。以学生成绩作为教师课程教学效果的评价指标,会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有自主权的教师简化考核方式,降低考试标准,甚至出现为考而教。教师互评也流于形式,听课教师首先在思想上存在不重视,其次顾及同事情谊,评价往往褒多贬少,甚至没有。要充分发挥学分制模式的优点,在学分制下,应积极探索课程考核时评价教学效果的方式。在鼓励学生参与评教时,一是要细化评价指标,这样可以从不同层面加以考核教师课程教学的效果,也有利于教师自身改进;二是弱化甚至取消评教结果与教师利益挂钩的政策,以便于教师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探索。把教师互评与教师自评落到实处。
总之,在学分制条件下,课程教学考核是确保并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构建学分制条件下的课程教学考核体系一定要有利于综合评价学生学习的效果,有利于学生综合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的提高,能够客观评价教师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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