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是我喜欢的图书之一,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
书的主人翁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公狗,他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
进入北方后,他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当地狗攻击而惨死,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中没有公平的游戏法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决挺住,绝对不能倒下,他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对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制造麻烦,最后终于挑起了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的一场恶斗,并将其打败、杀死,取代了他的地位。他到北部极地后,很快就学会了拉雪橇。极地环境的恶劣、生活的艰辛,行路、跋涉之苦,他都挺了过来,而且变得更加结实和强健。
我一直在想,巴克成为了野狼之王后有没有一丝伤感?曾经爱他的人一个一个地离他而去,留下了孤零零的自己。我想其实巴克也想被人类保护,但是经过了那么多事情之后,他却变得不再相信人类。最终在他原始狼性的召唤下,加入狼群,回归了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