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同学们还记得上面的几句话吗?对啦,它就是脍炙人口的七言八列诗——“八荣八耻”。
“八荣八耻”是胡锦涛爷爷对每一个生活在中国这个和谐社会的公民的基本要求。荣与耻,一字之别,一念之差,一步之遥,却有天壤之别:如果犯了法,轻则失去人身自由,被社会谴责、唾弃;重则不仅危害别人的安全,自己还会丢掉性命。相反的,如果一个人热爱祖国、关爱他人、诚实守法,则会受到别人的尊重、敬佩,自己也会得到幸福的生活。
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主人,不仅要学科学、学本领,还要从小学习法律知识。如果我们小时候养成了某种不良习性,要矫正过来就需要花费非常大的力气。记得电视上报道过这样一件事:有一个十二岁的男孩,他从小就随便拿别人的东西,贪玩不守纪律。后来他迷上了玩儿游戏,天天泡在网吧、游戏厅这些龙蛇混杂的地方,认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坏人。为了有钱上网,他和这些坏蛋一起抢劫自己的同学,结果失手把同学捅死了,这个男孩不仅害死了别人,自己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是当他被警察叔叔抓住时,他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犯了法,还天真地说:“天黑了,我要回家吃饭了。”
看了这样骇人听闻的案例,我感到胆战心惊。我和他一样大,正在享受父母的关爱,生活的乐趣,可是他的人生已经蒙上了厚厚的阴影。这件事提醒我们,从现在起就要培养清醒的法律意识: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只有从小养成良好的自控能力,明辨是非,我们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们不仅要知法懂法,还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在我们身边,常常发生一些不守法规的事。我们除了严格要求自己,对于不良行为也不能视而不见。比如:有的同学折花踩草、破坏公物,我们要上前制止他;有人往墙上乱写乱画、张贴广告,我们不仅要进行劝阻,还要告诉他们这样会破坏我们的美丽环境,影响西安的形象;当看到有人随地吐痰扔垃圾,除了劝止,我们还要主动打扫卫生,维护我们城市的整洁;还有一些情况,像遇到小偷、抢劫等,如果我们去制止,会遇到一定的危险,这时候就应该马上找大人处理或及时报警。
我们郝家巷小学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在这健康的环境下学习、成长,更要严格要求自己。我建议在我们学校开展一次全校性的“法律知识竞赛”,通过收集资料,多听多看,加强大家对法律的认识;然后以班级为单位,同学们积极参加关于普法教育的手抄报活动,看看谁的动手能力最强;其次开展法律主题班会,学习《法制教育》读本,培养大家对法律的兴趣;最后要和家长联系起来,家校共同学法。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把“遵纪守法”牢记心中,争做一个新时代合格的小公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