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记得。
我站在回忆的这端,中间是漫不过的沧海。我看见清冷的河水慢慢上升,掩过你的脚踝,膝盖,腰间。
我伸出手晃了晃,扯着喉咙大喊危险,可仍然无济于事,你依旧一脸慈爱,对一切熟视无睹。
氤氲在空气中的水雾渐渐凝结成两个久违的字:爸爸。
04年至今,七年。
七年,那么短,以至于我依旧逃不开阴霾;那么长,以至于我都快忘记你的样子。不过还好,只是快忘记,至少我还记得。
七年前,你戴着金丝眼镜,穿着白色衬衫,那种与生俱来的温文尔雅是任何人都无法比拟的。
七年前,你用破旧的自行车搭载着我,走遍半个城市,我突然很怀念车轴与链条摩擦发出的咣啷声。
七年前,你下班的时候总会习惯性地抱抱我,你的身上有家的味道。
才觉得七年其实不算什么,我依旧记得你的嗜好,记得你喜欢听张信哲的歌,记得你会煮的一手好菜。
回忆是一行诗句,我在句首你在句末。那么短,伸手就能触及,那么长,思念永远到不了的那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