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偶然又读了遍《傲慢与偏见》。
一说起《傲慢与偏见》里的夏洛特,总有人不免惋惜于她成了柯林斯太太,比如伊丽莎白的父亲贝内特先生。他一向把她当作难得的聪慧姑娘,得知她选了柯林斯做丈夫后说她简直比贝内特夫人还要愚蠢,因为柯林斯“天生一副蠢相,既不通情达理,又不讨人喜爱”。
然而,也许正是夏洛特的聪明让她选择了柯林斯。夏洛特的丈夫是她自己争取来的,她大约是早看透了柯林斯这个人,所以顺顺当当地用一些小计谋叫柯林斯被伊丽莎白拒绝还不满三天就向她又求了婚。他们同别的情侣一样口口声声地说着爱,虽然这“爱”或许只有柯林斯一个人相信。但依着斯滕伯格的爱情三元论,他们之间的确可以被称作“爱”,尽管这爱是空洞之爱。“空洞”二字本就带着几分悲哀,用作爱的修饰,这悲哀意味便不免更甚。
夏洛特在婚后的写给伊丽莎白的信里喜气洋洋地赞美住宅、家具、邻居甚至马路,却绝口不提她的丈夫——我总觉着夏洛特她嫁的是生活,至于那个男人是柯林斯还是科恩斯都并不重要,只要他是一位绅士且拥有足够维持绅士阶层生活的家产。夏洛特的婚姻太具有烟火气,伊丽莎白惊讶于“她居然会摒弃美好的情感,而去追求世俗的利益”,甚至断定她的婚姻不会给她带来多大幸福。幸福一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但在那个时代里,婚姻是受过良好教育又无太多财产的青年女性唯一的体面出路,而夏洛特确乎是没有除柯林斯之外更好的选择——且不论物质和身份上的好处,至少柯林斯没有聪明到可以违背夏洛特的意愿。
夏洛特不是伊丽莎白,她已经27岁了,而伊丽莎白还不到21岁;贝内特姐妹的美貌之名连宾利小姐都有所耳闻,伊丽莎白又仅次于公认的大美人简,夏洛特得到的评价却是“谁也不会对她感兴趣”;更何况,虽然伊丽莎白因着限定继承的缘故只有一千磅的嫁妆,可夏洛特的父亲卢卡斯先生有的却单单一个无法世袭的爵士爵位。夏洛特的聪颖秉性是不逊于伊丽莎白的,奈何她到底不是伊利莎白·贝内特。那年头的聪慧姑娘太少见,达西一样的男人更凤毛麟角。而难得出现的一个达西,情不自禁地爱上了伊丽莎白。
老姑娘夏洛特不是个浪漫主义者,她自认不大看重男人和婚姻生活,所求不过一个归宿。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和她一样所婚非爱,太多的时候,爱情和面包难以两全,她不过是嫁给了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