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校歌的启事
校歌是学院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学院特色,凝聚人心,激励师生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精神旗帜,是学院办学理念和人文精神的有机载体,是学院举办重大活动、隆重庆典时必不可少的关键元素,对增强全校师生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学院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学院决定决定面向全院师生员工和广大校友征集校歌,具体要求如下:
一、作品要求品既可以单有词或曲,也可以既有词又有曲;若校歌歌词、歌曲一同谱写更佳。校歌应有歌名,并与歌词内容保持一致。
(一)歌词:
1、歌词的语言应雅致凝练,朴实自然,简明易记,朗朗上口,便于吟唱、记忆和集体歌唱。
2、歌词内容意义深远、催人奋进,要充分体现我院“厚德 自强”的院训精神,充分反映我院的办学宗旨和师生的精神风貌,既要反映行健人近10年来的艰苦创业历程,又要展现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时代精神,更要体现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具有当代大学特有的文化气息。
3、歌词长度适宜,有节奏感,内涵意蕴深远。
(二)曲谱:词曲篇幅不宜过长,内容积极、词曲和谐,旋律优美、节奏明快,适合广泛传唱,有较强的传播感召力,避免与其他学校校歌雷同。
曲谱可为简谱或五线谱,曲调形式不限。
二、征集时间
1、歌词:2012年1月10日~2012年3月30日。
2、曲谱:2012年4月1日~2012年4月31日。
三、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需对作品的创意和设计进行简要的文字说明,
2、应征者可参加校歌完整作品的征集,也可单独参加歌词、曲子的单项征集。校歌的曲子用简谱或五线谱均可。
3、应征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作品一经采用,著作权将归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所有。 4、投送稿件须标注“校歌征集”字样,以书面或E-形式投寄,并在投稿页面附详细的投稿者个人相关信息(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或邮箱等)。投稿人请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5、投送投稿邮寄或传输至学院办公室秘书科
邮 编:530005 联系电话:0771-3238189 Q Q 邮箱:67714077
四、评选程序
1、从征集活动截止之日起,学院将从应征稿件中评选出符合征集要求的应征稿件进行初审,并征求有关专家意见,提出5个推荐方案。
2、2012年5月将校歌初选方案在院内公示,通过讨论会、座谈会、现场投票、网上投票等方式,广泛征求全校师生意见,确定入选歌词、曲谱。
3、2012年6月在充分尊重广大师生意见的基础上,聘请专家对歌词、曲谱进行整理修订,报学院董事会讨论确定。
4、2012年7月将校歌歌词、曲谱提交学院教代会常设主席团审议通过,随后以学院文件正式颁布。
五、奖励及法律事项
1、2012年7月学院将公布入选作者名单并予以奖励。
2、被征集的作品均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投稿者必须保证对提供的作品享有著作权。如因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投稿者承担,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3、入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所有,校歌词、曲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学校有权对征集作品进行整理修订。
4、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对本征稿启事各条目均保留最终解释权。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二O一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