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新华书店,不是你看书的地方,是卖书的地方,不买书就得出去。”1月31日晚,一段名为“新华书店撵出看书孩子”的视频让“到底该不该在书店看书”成为热门话题。孩子在书店看书时间太长而被赶走,这本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情:书店不是图书馆,要看书可以去那里。但是却在网上引发如此大的讨论,我不禁疑惑,我们真的不懂得在正确的时间和地点做正确的事情这个道理吗
书店,顾名思义就是贩卖图书的地方,大家需要的图书可以到书店进行购买。虽说书店是卖书的地方,但是也并非那么不近人情,允许顾客在购买书籍之前有一点浏览的时间,这当然是可以的,而且十分有必要,因为体现出对民主与权益的保护。但注意,这段时间仅供浏览,并不是阅读,这段时间也不是很长,而是一点。所以,商家的做法或许有点偏激,但绝不是“恶霸行为。”
不管是孩子还是大人,进入书店的目的总是好的,学习是没有错。但是书店毕竟是以经营为目的的,并非公共设施。试想如果所有的家长都把孩子理直气壮地送到书店读书,三四岁的小孩子不懂爱惜书,看了就脏了,撕了,破了,还怎么读书。而所有的人都堵在书店读书,不但会影响书店的正常营业,而且会给书店带来经济是上的损失,如果每一个人都在书店将他所要的书读完,需用的资料查完,那么谁还会用自己的钱去买书?那么书店存在还有意义吗
我们生活在一个物欲横行的时代,在这种氛围的影响下,大多数人都开始变得自我。在书店看书,确实可以给自己省下一笔不少的钱去做其他的事,他们为此找了无数个理由,证明这样做没有错,可以理解。作为顾客,他们认为自己有权利看书,不应该遭到驱逐;作为孩子的父母,他们也同样认为自己有权利与店主吵得不可开交。这种种的道德绑架,或许才真是让社会如此冷漠的原因。
然而他们都忘记了一点,作为顾客,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有义务遵守书店的规则制度。不以规矩,难成方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时刻提醒自己遵守规则,在适当的地点做适当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