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滋润心灵的露珠,晶莹剔透;是黎明天边灿烂的朝霞,染红山川;是民族精神的支柱,贯通古今,不可取代。
人们追求文化,渴望得到心灵的滋润,灵魂的升华,而书是文化的载体,书店便是文化交流的枢纽。在书店里,人们或增长知识,或放松身心,或在书海里寻求慰藉。在知识的海洋里,人人平等。因此,书店里人头涌动,是人们对文化需求提高的标志,为何要将其拒之门外?书店,简单地说就是卖书的场所,再深层次地说便是文化传递的圣殿,应该是自由、平等的地方,是满足人们文化需求的世外桃源。在这里,人们可以感受到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可以体会到大千世界的多姿多彩,可以使自己饥渴的心灵得到满足。这才是书店的真正意义吧。而且书店老板之所以选择开书店,给广大求知者提供便利,想必也是志趣高雅之人,怎么会只因一点点利益,而将顾客赶出去呢?既然如此,书店应当是对所有人开放的吧,岂能因只看不买而遭到厌弃呢
再者,顾客买书必定挑挑拣拣,毕竟书海无涯,选着选着便陶醉其中也不无可能,对于如此痴迷于文华的求知者,又怎能忍心将其从文化的殿堂推出去呢?买书,其实就是一个心灵与文化碰撞的过程,只有融入书海,切身体会,才能知道哪本书适合自己,哪种文化是自己的需求。因此在书店里看书,并不是该被鄙视的行为,店长也不必担心为此影响生意,因为书店的精髓并没有遗失。
要解决这个问题,不妨在书店里设一个阅读区,既能体现书店对文化的重视,又不会影响到后来买书的人,还会给来看书的人充足的时间沉浸书海或选择适合自己的那本书。所以将顾客赶出去,并不是维护生意的良策。相反,人们会感到这家书店对文化的不尊重,更没有在此消费的意愿。缺少阅读,便失去了书店的“活力”,从而失去顾客,那么店长为何要采取下策,毁了自己书店的名声呢
所以为了文化的传播,为了知识的传递,为了民族精神的弘扬,抑或是为了书店的经营,读者必不可少,书店又为何要将其拒之门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