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省、县党委政府和国家及省、县禁毒委关于对禁毒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继续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推动我镇禁毒工作深入开展,为维护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持续稳定,结合我镇禁毒工作实际,特制定甘龙镇20xx年度禁毒工作责任书。
一、党委、政府重视,切实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
(一)禁毒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规划,党委政府领导抓,专门部门具体抓,有关部门负责抓,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机制。
(二)村支两委一把手认真履行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禁毒工作直接责任人,层层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
(三)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及时听取禁毒工作汇报,年初有安排、季度有督导、年末有考评;落实禁毒委员会例会和联络员会议制度,年内召开禁毒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
(四)认真分析当前本地区禁毒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存在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各主要负责人每年亲自调研禁毒社会管理创新工作1-2次,对本行政区域的毒情心中有数,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毒情反弹。
(五)禁毒办落实督导机制,半年、年终各督导检查本级成员单位一次,有督导情况报告。
(六)加大参禁毒经费的投入。禁毒工作经费按人口总数不低于0.8元预算,实行分帐或专帐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社区禁毒经费和强制戒毒人员的基本生活费予以保障。
(七)加强禁毒教员队伍的管理,严格考核,经费保障。
(八)禁毒办设在村委,禁毒办主任由主要负责人兼任,并配齐禁毒办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禁毒工作,开展禁毒工作调研,并有禁毒调研文章两篇以上。
二、抓好基层基础,遏制毒品危害
(一)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艾滋病等严重传染性疾病人群危害社会的现象。
(二)禁毒办要健全涉毒台帐,相关部门100%填报《吸毒人员登记表》报送镇禁毒办,吸毒人员登记台帐全,加大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力度,吸毒人员动态信息及时正确录入吸毒人员数据库,并开展好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拓展应用工作。
(三)对外流吸、贩毒被打击处理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现有吸毒人员全部列为重点人口,实行分类管理,建档率100%;不断提高阶段性戒断巩固率。
(四)对发现初次吸毒人员一律社区戒毒;有《毒素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一律强制隔离戒毒;有条件的地方做好美沙酮或盐酸丁丙诺非维持治疗和监控管理工作。
(五)派出所准确掌握吸毒人员基本情况,重点加强对犯罪前科的吸毒人员和艾滋病吸毒人员的监控管理工作,监控帮教措施落实。
(六)吸毒嫌疑人员尿样检测由公安禁毒部门负责,尿样率100%,纳入社区戒毒(康复)对象的尿检工作由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监护小组组织实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对象的尿检分别按12:6:4和6:4:2的要求及时尿检。
(七)及时查清本行政区域内吸毒人员外出去向和外来暂住的吸毒人员情况,做好双列管。失控失管人员不超过登记在册数的20%。
(八)明确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分工负责,责令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100%建立社区戒毒(康复)档案,坚决遏制毒品来源。
三、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坚决遏制毒品来源
(一)加强涉毒情报信息工作,积极构建毒情预警机制,有效探索收集涉毒信息方法和渠道,及时做好案件信息的录入和应用。
(二)加大查缉力度,阻断运毒通道。
(三)加强专案侦查,严厉打击零包贩毒,完成下达的毒品案件数及强制隔离戒毒任务数。
(四)加大禁种铲毒工作力度,年内基本禁绝非法种植毒品源植物。
(五)加大外流贩毒的打击力度,摸清外流贩毒人员情况,适时予以打击。凡被外省(市)打击处理的期满释放贩毒人员,全部纳入重点人口监控管理。
(六)对戒毒期满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提前7日通知原办案单位和户籍地派出所,由民警、社(村)干部或禁毒帮教员接出实行分类帮教。
四、加大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力度
(一)各禁毒委成员单位要积极承担禁毒宣传职责,坚持经常性禁毒宣传与“6.1”“6.3”“6.26”等重要纪念日的集中宣传活动相结合,以增强宣传工作的实效性,社会受教育覆盖面达到80%以上;群众对禁毒工作的满意率不低于90%。
(二)积极开展“社区青年远离毒品”、“不让毒品进我家”和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重点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小手拉大手、共筑禁毒长城”等禁毒“十个一”活动,在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开设毒品预防与预防艾滋病的专题教育课程,测试合格率95%以上,实现“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目标。
(三)加强对外务工人员的毒品预防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外出务工人员对毒品危害的认识,提高拒毒能力。
五、本级禁毒委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明确,能积极发挥作用,建立禁毒领导机构,禁毒工作例会制度。各成员单位的禁毒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成员单位参与“一帮一”帮扶工作落实,与结对帮扶单位同奖惩。
六、加强娱乐场所管理,强化监督措施。坚持业主负责制,禁毒责任明确,从业人员不涉毒,禁毒知识测试合格率达95%以上;对容留、参与或为贩毒违法犯罪提供条件的娱乐场所经营都者从业人员,依法查处。
七、强化易制毒化学品和精神药物、麻醉药品的管制,严防流入非法渠道。辖区内易制毒化学品的精神药物、麻醉药品的生产、经营、运输与使用合法有序。发现流入非法渠道的,要及时依法处理。
八、全面推进创建“无毒社区”活动。以整治重点区域为突破口,综合整治毒品问题,推动“无毒社区”活动的开展。
九、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落实奖惩。完成目标任务的,通报表扬;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通报批评。工作不落实,毒情未根本扭转的,按照《贵州省禁毒工作领导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甘龙镇人民政府村(镇直部门)
责任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