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那是一个八月份的下午,火辣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我和弟弟像往常一样,向姥爷要钱买冰棍吃。可姥爷却摇摇头,说:“不要钱了,小店门口写着:谁的大字写得好,就奖谁一根冰棍。”“哦耶”我和弟弟欢呼起来。不一会儿,我和弟弟便卷好作品,风风火火地来到小店。
“阿姨,你说我的大字写得好不好呀?”弟弟着急地问。老板娘看了看,熬有介事地说:“嗯,看在你年龄这么小,字写得也不错,就奖你一根冰棍。”“太好了!”说着,弟弟便连蹦带跳地回到了家。我一连写了三张作品,老板娘看了,说:“这样的作品也想得到奖励?”我便拿起作品,红着脸,灰溜溜地回到了家。
姥爷看了我的作品,说:“你的书法犯了大忌—心急。”我听了姥爷的话,静下心来,认认真真的写了起来。我在废纸上试了试墨色,一笔一画地写着。终于写完了最后一个字,我看着刚写好的作品,满意地笑了。“还不快去领冰棍!”弟弟的话提醒了我,我犹如大梦初醒,拿着作品,像一只刚逃出笼子的小鸟,冲向小卖店。
这时,姥姥刚从外面回来,我们一不小心撞在了她身上。姥姥看到我们这猴急样,问:“这么着急,你俩要去哪呀?”“去换冰棍呀,姥姥,你说这是不是天上掉馅饼呀?”弟弟问。“唉,那是你姥爷提前把钱给交了。”“啊,姥爷是在骗我们呀!”
原来,姥爷为了让我们写好书法,才想出这妙计,真是用心良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