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天空晴朗,秋风送爽,我作业写好后,感到肚子有点饿了,就喊上弟弟一块到小区门口的“万千糕饼”店买面包吃,因为家里没有吃的零食了,况且也还有到吃饭的时间。
我们一路小跑,往街上跑去。走到小区大门口,弟弟猛然停下脚步,大声喊:“姐姐,你看,地上有一张钞票。”我一看,原来是一张崭新的20元的人民币。弟弟想把这张人民币揣到裤袋里,由我们自己买东西吃。我说:“不行!你这种思想不对。那首《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的歌,你还会唱吗?”弟弟说:“我会。”接着就唱了起来:“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弟弟似乎明白了,又说:“可这里没有警察呀!”我说:“大门口不是有穿制服的保安吗?我们把它将给保安叔叔也是一样的。”于是我们跑过去跟保安叔叔说明情况,把钱交给他。保安叔叔直夸我们做得对。接着,我们才去买东西,又一路小跑的回家。
下午,就在我准备写,快要换这件事忘记的时候,突然门铃响了。我跑过去开门一看,原来是保安叔叔和一位陌生人,保安叔叔说明情况后,我才知道,他就是失主,是专程送来的。他和保安叔叔大力的地赞扬了我们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夸我们是好孩子。
于是,我就提笔写下了这篇,以后我还会努力地做一个更懂事的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