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脑的普及,在虚幻的网络世界中,也出现了许多“披着羊皮的狼”,上次我就差一点被坑了。
那天晚上,家里来了客人。我便溜到爸妈房间里玩电脑。开机的第一件事就是登QQ,只见那企鹅跳开了舞,没一会儿,登陆完成。“嘟嘟……滴滴滴……”一大堆邮件提示窗口疯狂弹出。我打开它们一一查看。“怎么又是一大堆垃圾邮件?”正想退出时,一封邮件吸引了我的注意。“恭喜您!您获得第2012年度最佳XX奖第二名。即将获得价值4000元的笔记本电脑。详情请登录XX网站。”我见了大喜,连忙点开了那个网站。网站里有个人信息表,我胡乱地填完,但好几个问题我都没有回答我真实的个人信息。
我点了一下“完成”,接下来出现的字让我心惊肉跳:“您的个人信息已经在XXX法院备份。如果您不在24小时内支付个人所得税。我们将提起诉讼……”
我一看,傻了。这怎么关系到法院去了?算了!不玩了!我悻悻地走出房间。妈妈投来一行不可思议的眼神,好像在问我怎么不玩电脑了
第二天,我与朋友谈论这个问题。当听说我是第二名时,他大声叫起来:“骗子!一定是骗子!”原来,他昨天也收到中了“二等奖”的邮件。
看来,以后上法制课时,我们可得要认真听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