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浒传》中,武松打虎的故事可谓是家喻户晓。那个时代,武松像红遍全国的明星。武松英勇地与老虎搏斗,赤手空拳的样子,深刻人心。
但最近有同学说武松打虎属于伤害野生动物,称不上是英雄,要放在现在,他还活着,他就是“千古罪人”。
如果问我武松是不是英雄,我会用双重否定来回答,不可能不是。因为在以前并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那时的老虎泛滥成灾,不仅会攻击人,还会吃人,武松这是自卫,如果他不还手,他就成了老虎的“宵夜”了,会像撕纸一样被老虎咬开,而且那老虎肯定吃了不少人了,让无数人妻离子散,哭泣得泪如雨下。武松这也是除了一害呀!
但现在有《野生动物保护法》,老虎也少得可怜,却有些人昧着良心去抓老虎,割虎皮卖钱,警察应该向掏老鼠窝一样,把这些人都抓起来。
如果真的遇见老虎,不可将其打死或私人捕捉,应想办法脱身,再求助他人,或者不是有枪吗?关键时候来一枪,既不造成伤害,也可以脱身。
在这,我重申一下自己的观点:武松是英雄,大英雄,但在现在打虎,是不可以的。时代不同了,两者不可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