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课上我们学了“武松打虎”,还起了争议。
“老师!武松打死了老虎,是不爱护野生动物的,也就触犯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不能称得上英雄好汉,但能称得上‘狗熊坏汉’。”一位同学提出了意见。
这是个十分值得探讨的话题。台下人声鼎沸,有人说武松打虎纯属于自卫,没有一点想立功领钱的念头,而且,如果人不打虎,虎就会吃人;还有的说现在老虎数量逐渐变少,也不是武松一个人造成的。也有人表示武松特别勇敢为民除害,我们应向他学习才对。甚至还有担心:如果武艺高强的武松被吃了,那个村的人不就全都被吃了?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命统统丧于虎口呢,说不好,地球上没有人,只有老虎,要颁布的只能是《人类保护法》了……
于是,老师拿这个话题当做我们回家的作业,问过“度娘”之后,我在作文本上写到:现在我们身边的一些动物马上要濒临灭绝了,所以人类才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谁要是偷猎它们,必然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如果武松现在打虎,那百分之百是违法的,而在八百多年前的宋朝,老虎也许还不属于保护动物,那就不能说他违法了,他纯属于自卫,不是冲着卖虎皮去的,还有,拿现在的法律要求古人,很可笑,也很不公平。
结论是武松还是大英雄,并没有杀了只老虎影响他的名声,只是那位反方同学被辩倒了,生闷气呢。
古今之律,参照不同。勿以今判古,莫以古审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