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了严肃上下班纪律,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我局于今年2月6日起实施考勤制度,但是,最近经调查发现,个别科室在执行考勤制度和请休假制度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为了严肃纪律,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考勤制度是加强机关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措施,也是考核机关工作人员的基础环节和重要依据。大家必须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及时如实填写好考勤登记表。从即日起,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要以办公室为单位进行考勤,即一间办公室单独填写一张考勤表,并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考勤人员的名单在本周内要报办公室(人事)备案。科室、单位领导要加强监督,坚决杜绝敷衍了事的现象发生。各科室及直属单位在每个月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要将全部考勤表交到办公室(人事)备案,办公室(人事)要定期和不定期对各科室的考勤情况进行检查。
二、执行年休假制度是公务员合法权益得以保护的体现,局党组高度重视年休假制度的贯彻实施,并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合理安排休假。但是,申请年休假和日常请假都必须遵循规定程序执行。副科长及以下干部申请法定休假的,经科长批准同意后,还必须由分管局领导审定批准;因事请假不超过1天的,由科长审定批准;因事请假超过1天的,经科长批准同意后,还必须由分管局领导审定批准。正科长以上干部申请法定休假或请假超过1天的,必须由局长审定批准;申请法定休假或因事请假不超过1天的,由分管局领导审定批准。申请法定休假或请假的同志都必须填写《市财政局工作人员请(休)假申请表》,经审定批准后报办公室(人事)备案。办公室(人事)要对每月的请休假情况进行整理登记,并向局领导汇报。
考勤制度是一个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办公室(人事)以后将不定期对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的考勤情况进行抽查,请大家务必抓好落实,确保考勤制度和年休假制度执行不走样。
二○xx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