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泗水村、又一村花园、德兴苑、金城苑、君悦豪庭、中裔玉龙公馆、巨德竹葶梦苑、奥园德明华园等。
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已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招生范围内。
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划分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在核准的招生计划和规定招生范围内招生。
(二)户房一致优先原则。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坚持“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主”原则,保障每位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位,保障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公平公正执行招生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