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岗 协 议 书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根据甲方与*********************************(以下简称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书》,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条款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条 本协议书期限和乙方与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相一致,自 年 月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所属的 岗位(工种)工作,并服从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在甲方内部调整其工作岗位(工种)。
第四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努力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第五条 甲方按照岗位(工种)要求,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六条 乙方应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 乙方执行甲方依法制订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八条 乙方执行甲方依法制订的有关外来派遣人员工资管理制度。乙方岗位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第九条 甲方每月为乙方提供:出差及加班补贴 元/月,通讯费补贴 元/月。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确保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 本协议书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甲乙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岗位责任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乙方提出与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同时提出解除本协议书。
第十四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根据其责任大小和后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经济赔偿。
第十五条 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协议书,除国家规定可免除赔偿责任的情形外,应
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1、甲方为招聘乙方而直接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教育、培训费用(按培训协议);
3、对甲方的生产、经营和工作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甲方损失。
第十六条 双方约定:
1、在本协议书期限内,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协议书,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违约金2000元。
2、 乙方在甲方的考核中不能达到要求, 经培训仍不能上岗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工作。
第十七条 本协议书和乙方与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使用方为有效。
第十八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