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是一个我非常崇拜的作家,他的作品,我几乎全部都读过,就连最新的《一年阁笔记》我也拜读了。读了他的作品之后,我的感受是没法子形容的,只能说是一种思维上的大风暴,震撼很大。
莫言是一个“获奖疯狂户”。一九八七年,他凭借自己的中篇小说《红高粱》获得了第四届全国中篇小说奖,一九八八年,他又以《白狗秋千架》获得了台湾联合报文学奖,二零零零年,他再次以《牛》获得第八届《小说日报》百花奖……我们在羡慕他能得奖之余,又应该明白,这主要是靠着他犀利的文笔换来的,天上不会掉馅饼,如果莫言的文笔并不好,他的作品又怎么能屡屡获奖呢?可能会连个发表的地方都没有呢!
莫言先生在我的眼中是一个大文豪,是一个“寻根大文豪”,无论是《红高粱家族》,还是《生死疲劳》,写的都是莫言自己那块像邮票一样大小的地方,他的作品平淡充实,句句都能引起读者的共鸣,仿佛他写的就是我们似的。为什么他能写出这样的能引起读者共鸣的文章来呢?写真事是一个原因,但最主要的还是因为他是一个大文豪。
这就是莫言,我崇拜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