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逍遥狂放的毛头小子嫖赌输光了家里百亩地,把老爹气的死在粪缸旁,丢了媳妇险些失了娘。在给娘求医的过程里,被国军抓取当了壮丁,一走就是两三年,回来的时候,娘没了,女儿也变得又聋又哑。
你以为这就是最困苦的时候了?生活总能拆破人生贫瘠的想象力。老人的后半生里,亲人们走马灯一样的纷纷消逝。儿子因为抽血过量死了,女儿难产大出血死了,老婆患上软骨病撒手人寰,女婿搬货时被两块水泥板夹死了,到最后,孙子也被自己递过去的黄豆噎死了。到最后只剩下自己和一头刚买的老黄牛,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我有些嫌这剧情过于工笔,死了一个又一个,仿佛所有悲伤的事情都接踵而至。二喜好像这书里最干净纯粹的一个欣喜,他风风光光迎娶了凤霞,生活的基调骤然明朗起来,可余华偏偏要让凤霞难产而死,紧接着又叫她夫君被水泥板夹死,连好不容易苟活的儿子都被黄豆卡死——讲道理,哪家活的这么不巧,像是被掌管瘟疫的鬼神夺去了生死簿,硬要在家谱里划上几道子解气。
但毕竟是文学创作,我们应该宽容于它的戏剧发挥。只抛开这一点,我还是很喜欢这本书里的人物。
我喜欢福贵,虽然他负了许多人背负了许多情债,可我觉得于他这骨子里的小少爷而言,一切都算是理所应当,何况也做没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总归是东家长李家短,不经意间就夺得一枝红杏出墙来。我喜他的真,喜他的坦率,喜他对过往的态度,甚至喜他买下那头不能耕地的老黄牛。两个“老头子的”相依为命活在书页的最后,大风大浪磕磕绊绊活了一辈子,他们“活着”了,却又超脱了。有些老人历经风帆到了却只能称作“活过”,因为他们垂垂老矣时已经失去了活着的勇气和热情,他们大手一挥将往事散尽风里,只留下一副躯干和不再言语的口鼻。所以我欣赏福贵,一切能在入土之年将过往那些垃圾的、不垃圾的、悲伤的、不悲伤的小事,一字一句娓娓道来毫无保留的人,都是值得尊敬的。
相比之下,二喜就更像是余华刻意安排的插曲。余华觉得,福贵的人生已经太惨了,凤霞这辈子也太窝囊了,来吧,送你们一个命运的礼盒,于是福贵打开一看,嗬,里面躺着一个偏头的女婿,凤霞凑过来一瞧,呀,我有了一个夫君。
福贵当年迎娶家珍,只用了一台花轿几辆马车。而二喜娶凤霞,却弄来了一群敲锣打鼓的大阵仗,中华烟和糖不要钱似的漫天发,鞭炮烟花到处的响,凤霞藏在红盖头下痴痴地笑,二喜的城里伴郎说,不得了,你家的媳妇真漂亮。
这一段娶亲,让我在屏幕前面差点泪眼汪汪。真解气啊,真风光。二喜太像是文学里的人物,出场方式都那么不拘一格。他话少,实干,孝敬又爱妻。在福贵将凤霞送人以换取儿子学费的年代,他能说出“保大不保小”这种话,让我总觉得是余华捏着手指,把他从什么迪士尼画报上小心翼翼剪下来,放到这本书身上。
所以凤霞难产死掉的时候,我心里有个揪心的小人在想:“不是吧”。然后二喜也莫名其妙被两块水泥板夹死的时候,我挺伤心的,因为我发现这本书还是落入了俗套。为了悲而悲号,这种情节的植入让这本书变得不那么酷了。
我想余华是穷尽所有笔力,让福贵在最后达成孤身一人的完美结局。但是如果是我,我会让时间静止在凤霞顺利生产这一刻,让这家人和和美美下去。
因为我觉得,万事万物都没你那么凑巧。更何况,人活着是要还债的,谁人都背负着一个份额。你昨日喜了,今日便是悲;前半生困苦了,后半生也要开怀一回。这家人的苦已经受够了,余华没有给他们一份“甘”,是不符合宇宙神学定律(我独创的…)的。
人性本善,善再附加几层淳朴,便容易成了不假思索的恶。但在这本书里,我没有看到纯净的恶,所有人带有一份芸芸众生的普通夹心。龙二耍了点聪明,赢走了一百亩地,他往牙上镶金牙,逢人就笑口常开以便展示那块金,这种幼稚的举动让我觉得他有点可爱。这是一个市井、市侩的二流子,他绝不是恶,但是却也领到了自己的果。在土改期间被作为地主抓来枪毙,临死的那一刻福贵转过身去不忍再看,那也是一种善。我是想说,我喜欢这种普通。在我心里,他们都是命运多舛的普通村民。
我还觉得,人民公社的村长很可爱。他尽心对村民,回过头来被红卫兵抓走的时候,没人有胆子去看他替他说句话,回来的时候村长鼻青脸肿却眼眶红红,那样子就像是在索求回报的孩子。村民们的心思很淳朴,他们还不懂,人际交往中,付出就仅仅是付出,不要企图从对方身上得到什么回报,不然总会失望。
书里唯一让我心疼的,恐怕就是出场没几页的长根。旧社会里,地主家是要给家里干了一辈子的长工养老的,但是福贵把家产输没了,长根没地方去,就成了乞丐。忠心淳朴的可怜长工啊,到最后还心心念念着旧主人的家庭,不去担忧自身的处境,只是哭着说“少爷怎么能受这些苦”。后来的场次里不见他的身影,我猜他是捧着碗倒在了哪个露天荒地,虽然我希望他能继续坚强活下去。
从全书的结构来看,第一人称叙事为主,穿插三次简短的第三人称,分别是在福贵败光家产、妻子去世和全文最后。好处显而易见,第一人称叙述往事,往往带有叙述者本人“年少轻狂”的代入感,第三人称聚焦晚年孤身一人的福贵,笔触冷静克制,与往事的狂放不羁有了鲜明的对比。
文中出现多处相互呼应。无论是“从鸡到鹅到羊到牛”,反反复复用动物作比演绎家族兴衰史;还是从开头一人一牛到结局的买牛经过,都能体现出余华情节架构和节奏把握的功力。
最后来说,我不认为《活着》着笔于单独的人,我觉得更像是在讲述人与土地的连接情深。就像《飘》里的斯嘉丽握着泥土仰望夕阳,穷尽全身也要保住庄园一样,在旧社会的村民心里,恐怕土地承担的意义要更多。无论是全文一直在讲的“我要我的五亩田”,还是福贵娘怎么也不愿搬家离去,包括一家人就要整整齐齐埋在一起的土葬观念,处处体现着人、地的亲密联结。